蛋蛋的哀傷!角頭搶地盤開槍誤擊外送員下體 判刑7年

▲▼睪丸,生殖器,蛋蛋,鳥蛋,下體,褲檔。(圖/翻攝自pixabay)

▲角頭開槍誤擊外送員下體,還好沒影響其生育能力。此為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華西街」角頭施正聲,為爭奪阿公店生意與另批角頭「東三實業」起了衝突,施男趁著對方2018年舉行中秋烤肉會時,前往開槍示威,結果子彈誤擊水果外送員的下體。施男被依照「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將他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6日二審將他改判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施正聲是華西街幫的角頭,在萬華擁有不少房產,後來因梧州街一帶的阿公店生意,而與該幫中生代角頭陳明傑(阿祖)發生衝突。施男聲稱2018年初,遭陳男率眾押往「東三實業」位在梧州街地下1樓的辦公室,強索3千萬元並被毆打。

施男為報復陳男等人的行為,因此才在2018年9月23日晚上,看準東三實業辦中秋烤肉的機會,前往開槍洩憤。施男共朝人群開了4槍,其中1槍誤傷32歲林姓水果外送員的下體。林男緊急被送往台大醫院救治,雖然左側睪丸局部破裂,經救治後不影響其生育能力。案發後檢警逮捕施男,並依照「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施男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施男辯稱當時朝天空開槍,並未向人群開槍,是流彈誤傷林男。但高院根據當天在場烤肉的東三實業多名證人的供詞,認定施男確實朝人群開槍,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高院最後仍認定施男犯槍砲、殺人未遂等罪,合併改判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而當時本案還衍生案外案,槍擊後東三實業等人認為施男開槍乃是受到隔鄰「頭北厝」幫教唆,陳男等人隨即糾集30名小弟衝到「頭北厝」烤肉場地械鬥,陳男等人事後被依恐嚇取財、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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