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發大財」!陸男來台當車手兩度盜領 沒領到酬勞就被逮

▲詐騙,詐騙帳戶。(圖/視覺中國CFP)

大陸福建省民眾闕慶強去年底來台擔任車手,盜領新台幣13萬9000元後被警查獲,台中地檢署依加重詐欺罪等罪將闕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與本案無關)

記者廖安莘/綜合報導

大陸福建省民眾闕慶強、吳燈興及陳瑞開去年12月來台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受到綽號「堅持」男子指揮提領民眾遭詐騙的款項,約定每天酬勞為人民幣1200元,不料闕慶強盜領新台幣13萬9000元後被警查獲。台中地院審理後,闕男坦承犯行,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檢方上訴後仍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闕慶強(29歲)等3人均為大陸福建省人民,去年底加入以綽號「堅持」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當車手,由吳燈興為「車手頭」負責交付人頭帳戶金融卡給陳瑞開、闕慶強領取詐款,再收取2人提領的款項。闕男則每日可獲取人民幣1200元作為報酬。

去年12月18日3人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同月19日,詐騙集團打電話給受害者佯稱親友欲向她借款,受害者誤信為真,並依指示匯款12萬元至指定帳戶。再由吳將存摺及金融卡轉交給闕男,由闕提領9萬9000元後,將其中2萬1000元轉帳給湯女(另案偵辦中)。

同月22日下午,闕慶強在台中市北區三民路的全家便利超商學友門市又盜領13萬9000元,卻因行跡可疑被警方逮捕,除了現金外,另查扣存摺5本、金融卡8張及林姓、鍾姓民眾國民身分證。而吳燈興、陳瑞開得知闕男被捕後,當天立即搭飛機返回中國大陸,檢方則依加重詐欺罪起訴闕男。

台中地院審理後,闕男坦承犯行,但辯稱沒有領到酬勞。法官認為,闕男價值觀偏差,造成社會信任感危機,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差,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台中地檢署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仍判刑1年2月,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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