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49萬人因車禍傷亡 強制車險共理賠2394億

車禍。(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強制車險包含200萬身故保險金與殘廢保險金,還有最高20萬醫療理賠。(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當車禍發生出現傷亡,強制車險就啟動,理賠給受害人或其家屬。根據保險局統計,強制車險從87年開辦,截至今年4月底,已理賠449萬位車禍受害民眾,理賠總金額來到2394億元。

強制車險是政策性保險,自民國87年1月1日實施至今,提供汽機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家屬,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同時提供被保險人汽車所衍生的責任風險。並且為了未投保汽車、肇事逃逸,或失竊車等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害人可以獲得補償,也設置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在現行的強制車險中,保額包括身故保險金200萬元、殘廢保險金依照殘廢等級5萬至200萬不等,並還有醫療給付最高20萬元,給予車禍受害者保障。如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或其未投保,受害人也可以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保險局統計,從87年開辦至今年4月底,強制車險共理賠449萬位車禍受害民眾,理賠總金額為2394億元,並承保1918萬車輛,汽車投保率為99.6%、機車投保率則只有81.6%,有近2成機車車主未投保。

保險局提醒,所有汽、機車的車主保險期間如到期或將到期,務必趕快續保,若被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攔檢發現未投保,汽車將罰鍰3000元至1萬5000元,機車則為1500元至3000元;若因肇事遭查獲未投保,將加重罰鍰6000元至3萬元,並扣留車輛牌照直到完成投保。

若萬一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在事故現場向警察機關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事故7日後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並於事故30日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這是申請強制車險給付或補償金的重要文件,向產險公司申請強制車險理賠。

此外,受害人或其家屬應依據「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或死亡證明書及全戶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向產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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