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妻妾成群吸奶法官胡景彬 貪污罪判刑16年定讞

▲律師,貪汙律師,貪汙。(圖/視覺中國CFP)

▲貪污法官胡景彬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妻妾成群、被媒體稱為「吸奶法官」的前台中高分院貪污法官胡景彬,二審台中高分院將他依照「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重判有期徒刑19年6月。貪污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6日維持二審見解,將胡景彬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有期徒刑16年、併科罰金600萬元定讞。

另外胡景彬犯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最高法院2016年10月間已經先將他判刑4年6月定讞,胡入獄執行,後來因表現良好,到外役監服役。羈押加上服刑近3年後,直到今年1月初獲得假釋。而胡景彬獲得假釋後,引發立委黃國昌等人不滿,痛批法務部開快車為胡景彬假釋。

68歲的胡景彬被特偵組查出,為了供養3名妻妾及6名子女,2013年間,利用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機會,強逼當事人和解,並與三房黃月蟾從中收賄300萬元與琉璃禮品。另外還被查出4691萬元不明來源財產,胡遭羈押1年多,最後因罹患大腸癌獲交保。

由於他妻妾成群、包養情婦、上酒家索賄「賣案」,甚至還在酒店公然吸奶,媒體嘲諷他為「吸奶法官」。他日前辦理假釋後,被媒體在北檢執行科附近拍到,還快步奔馳,引發媒體追逐,身體似乎沒有病狀。

他犯下的貪污案件,一審將他判刑18年,上訴二審後,加重改判19年6月、併科罰金600萬元。其中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先行確定,至於貪污罪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6日駁回他的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理由中指出,依據證人證詞、行動電話通訊監察譯文、法院勘驗錄音光碟筆錄、譯文、琉璃工坊出貨單、紙袋及琉璃照片、監視器擷取畫面、存摺存款客戶歷史交易明細表、蒐證照片等證據資料,為綜合之判斷後,足認胡景彬貪污事實明顯,因此駁回上訴。他的部分就此定讞。

至於協助胡收賄的三房黃月蟾,最高法院這次也駁回她貪污部分的上訴,判刑12年定讞,但她協助洗錢的部分,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另外捲入本案的律師林松虎,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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