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毆打運將案二審 高院駁回檢上訴維持原判

我們想讓你知道…酒後不開車,也不能打司機!

▲Makiyo(右)與丫子因毆打計程車司機,造成演藝事業停擺。(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提供)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及日籍友人友寄隆輝,被控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林余駿,事後不顧林重傷倒地,高等法院1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即判決友寄1年、緩刑4年,Makiyo獲判10個月、緩刑3年。

今年2月2日,Makiyo與友寄隆輝、丫子、湘瑩酒後搭乘林余駿駕駛的計程車,因口角衝突,Makiyo與友寄聯手毆打林至重傷,且不顧而去;更糟糕的是,Makiyo犯後隔天召開記者會,解釋是司機先碰到她的胸部云云,事後現場錄像曝光,顯見Makiyo等人說謊、「惡人先告狀」,引起輿論撻伐,尤其臉書還有多個「反Makiyo」粉絲團。

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起訴友寄、Makiyo,對友寄具體求刑6年、Makiyo求刑4年。而在民事方面,雙方在3月15日達成以300萬元和解。4月26日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友寄、Makiyo沒有重傷害故意,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普通傷害罪判友寄1年、緩刑4年,判Makiyo 10月、緩刑3年,都交付保護管束。

檢方不服一審變更起訴法條,在5月10日上訴,高院8月1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原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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