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蘇納克的發言人說,香港民主派大亨黎智英的律師團今天已與英國外交部印太區域事務國務大臣屈維里安會晤。黎智英去年12月因詐欺罪被判5年9個月徒刑。 詳全文>>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行政總監黃偉強早前涉及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黎智英今(10)日被判刑囚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監21個月。詳全文>>
涉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委請英國籍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辯護,不過,對於使用外籍律師進行《國安法》辯護,在資格上的爭議,香港特首李家超於昨(29)日在向中央政府提交的報告中,建議提請大陸全國人大為香港《國安法》釋法,待釋法結果出爐後再去處理黎智英案最合適。 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違反蘋果大樓租用契約,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立。16名美國跨黨派參議員今天發布聯合聲明,指控中共羅織罪名抹黑黎智英。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案件30日中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但黎智英卻未能出庭,傳出是因爲他在獄中確診新冠肺炎,目前正在醫院治療。 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期在台不動產交易頻頻,光是今年3月,就「左手遞右手」處分了至少2處房產。除了「仁愛吾彊」外,最新實價揭露,中山區「東騰千里」也出現交易。而該筆交易賠售近2千萬元,專家推測,可能與營利所得稅的成本攤提有關。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公司及名下資產遭到凍結,在台資產部分,除3月賣出陽明山豪墅、9月賣出大安森林公園第一排「頂高麗景」1戶外,8月時也將4子黎崇恩名下公司「壹股份有限公司」、「壹建設」,轉登記到在文山區萬隆街「維港」公司處。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獲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CPJ)頒發「新聞自由獎」。對此,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對於這個獎項,自己有很深的感觸,「這不但代表『牆外』對他的肯定,也證明了自由民主世界的人們,一直沒有忘記、沒有放棄關心、鼓勵、支持在極權高牆內的人們。」 詳全文>>
國民黨主席本週六正式改選,資深媒體人趙少康昨(22日)專訪國民黨主席候選人張亞中,過程中,兩人也針對兩岸政策進行激辯。對此,國民黨前立委邱毅23日推測,趙少康與國民黨主席候選人朱立倫間已有約定,這次力拱朱立倫選上黨主席,維持住趙少康在國民黨的既得利益。詳全文>>
據香港警方消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與另一名被告陳梓華,因被控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19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庭上認罪。《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裁定2人罪成,案件將押後至2022年1月3日上午10時提訊,李、陳隨後被警方還押。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03年來台創辦台灣《蘋果日報》,當時他在陽明山租下獨棟別墅,黎智英曾開口要買下,不過房東沒有同意,後來黎智英在附近買了自己的別墅。而該間黎智英租賃過的別墅,目前開價1.8億元求售。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去年12月遭港警拘捕,5名香港《蘋果日報》高層也遭逮,黎智英的顧問賽門21日向《路透社》表示,香港當局依「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公司資產,該份報紙將在未來「幾天內」被迫停刊。詳全文>>
港警國安處17日逮捕5名壹傳媒高層,指他們透過《蘋果日報》刊登數十篇文章勾結外國勢力,涉違反「港版國安法」。港媒18日更報導,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香港《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已被立案起訴,最快明日出庭。 詳全文>>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在2019年10月組織一場非法遊行,經他17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後,案件於今(28)日在香港區院判刑,法官裁定,黎智英被判加監14個月。據了解,包括此前已宣判的非法遊行案,黎智英刑期總計已達20個月。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入獄。綜合港媒今(28日)最新消息,黎智英另外9人於上周一17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涉及前年10.1非法遊行。案件將於今在區院判刑。詳全文>>
香港保安局日前根據「港版國安法」,凍結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財產。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必須要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詳全文>>
台灣蘋果日報紙本於今日正式走入歷史;香港保安局14日凍結黎智英持有壹傳媒71%股份,而壹傳媒(00282)股票今(17)日開市前停牌。詳全文>>
紙本蘋果日報終於停刊了!雖然令人惋惜,但並不覺得意外:這幾個月來,蘋果日報的新聞「含金量」越來越低,版面排列越來越鬆散,其實是「敗象已露」,也造成了惡性循環,因而「節節敗退」,終於有曲終人散的最後結局。 為何?詳全文>>
香港懲教署署長胡英明接受《紫荊》雜誌採訪,透露懲教署也有一屬於自己的「秘密武器」,類似警務處反恐部門的「區域應變隊」,俗稱懲教「黑豹部隊」。他也首度公開證實,日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每次出庭,都是「區域應變隊」人員負責押解。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日前被法院裁定,其「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等罪名成立,我行政院、陸委會等再次先後表態「撐香港」,呼籲中共重視民主自由。對此,大陸國台辦19日回應反批,民進黨當局是假惺惺地喊著「民意」、「對話」,幹著撈取選票和亂港謀「獨」的勾當。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818」及「831」兩場非法集會,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分別遭判判12個月及8個月徒刑。對此,副總統賴清德隨即在臉書譴責,中國政府已徹底偏離正軌,習慣性用惡法懲罰香港人民。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因「818」及「831」兩場非法集會,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分別遭判判12個月及8個月徒刑。對此,總統府及行政院隨即發表聲明,譴責北京當局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於2019年參與維園「8.18流水式集會」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西九龍裁判法院於今(16)日宣判。其中,黎智英因4案纏身,一早便乘坐囚車抵達法庭,經法官裁定,黎智英「818」及「831」兩場非法集會分別遭判判12個月及8個月徒刑,不過,香港同一法院每次判刑上限為14年,因此,實際刑期為14年。詳全文>>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今(16)日依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和欺詐2起案件,再度被法院提訊,同時,他與部分泛民人士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也於同日判刑確定。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在違反國安法部分,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勾結境外勢力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李卓人、楊森因參與8.31遊行被控未經批准集結罪,根據港媒報導,三人7日上午突然認罪,李卓人更在認罪時表示,「我認罪,但我沒做錯,歷史將判我們無罪。」詳全文>>
香港西九龍法院1日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引起外家媒體抨擊有政治動機。對此,大陸官媒《人民日報》發表銳評反擊西方政客大放厥詞,稱定罪有政治動機是顛倒黑白,「對香港司法獨立的蔑視與挑釁;為亂港者粉飾美化,是對香港法治的干擾和破壞。」詳全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香港民主黨創辦人李柱銘等人因參與「反送中」活動,1日被香港法院裁定違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對此,陸委會表示,對香港民主人士的際遇,以及香港情勢沈淪到如此嚴峻的地步感到無比沈痛,「嚴正譴責所有打壓不同意見,殘害民主人權的作為。」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