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女2杯啤酒就「醉倒」 全裸躺床遭富商性侵偷拍

▲林男偷拍行為又被稱作「禿版李宗瑞」。(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林姓富商2011年下藥迷昏陪酒小姐,被對方求償400萬元,儘管他辯稱兩情相悅,士林地院仍然判賠40萬。他曾是機電設備公司的負責人,但好色成性,對3名職員、5名陪酒小姐下手,也曾對女兒的同學襲胸,最後被判刑18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2011年在日式酒吧認識受害女子,邀約下班後續攤喝酒,卻趁機在杯內摻入安眠藥物,2杯啤酒就讓女方失去意識,進而帶到旅館性侵,事後還拿手機拍攝兩人全裸躺在床上的畫面。

被害女子控訴,對於過程完全沒有印象,也曾質問林男幹嘛拍照,事後儘管難過也不敢和其他人訴說,也曾經不想活了,但是林男卻一點悔意都沒有,心態非常惡劣,因此,要求400萬精神慰撫金。

對此,林男辯稱,女子當天意識清楚,還可以淋浴,他們是兩情相悅,而且自從被羈押後,妻離子散,公司停擺,已經沒有任何資產可以賠償。法官勘驗林男拍攝的影片,女子雖然能自行淋浴,可是皮膚被燙傷後才有反應,顯見意識不清,況且曾出手阻擋並表示「我不要」,明顯有拒絕之意,判林男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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