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國小男師遭檢舉 疑患愛滋還傳染給他人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比較好奇,檢舉者怎麼知道老師有愛滋?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國小日前接獲檢舉,指稱校內一名男老師疑似感染愛滋,並傳染給他人。校方獲報隨即通知教育局,並希望老師能到醫院篩檢,但遭到拒絕。教育局懷疑有違法行為,且過去沒有處理疑似愛滋老師案例的經驗,所以將於20日與衛生局、該校校長等人召開「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討論出可行的處理方式。

愛滋病為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AIDS)的簡稱,指的是病患因為身體抵抗力降低,導致得到各種疾病的症狀。目前國內愛滋疫情以不安全性行為為主,例如參加轟趴、性派對、多重性伴侶或是性行為時未使用保險套等,都會將自己暴露於感染愛滋的致命風險中。


▲懷疑遭愛滋感染,可至醫院匿名篩檢。(圖/疾管局)

由於被檢舉疑似感染愛滋的老師不願接受篩檢,且校方過去也無曾處理類似事件的經驗,因此北市衛生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該校校長及主任、軍訓室等人將召開會議,討論如何照護師生安全及健康,並避免傳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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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相關權益保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

另外,法規中也指出,「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

對於愛滋老師事件,衛生局官員認為,老師感染愛滋與教學無關,依然有就業上的保障,因此在醫療行政上,並無法強迫老師進行篩檢。聯合醫院則指出,檢舉人如懷疑被傳染愛滋病,可依法提出上訴。台北市教育局則於20日上午表示,已於第一時間掌握此事,並進行處理,基於尊重及保障感染者人格與合法權益,教育局將進行後續處理和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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