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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

蘇友辰/久懸「連身條款」存廢 亟待憲法法庭一槌定音

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29日就「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刑案連身條款」之存廢進行討論,無奈多數法官認為「連身條款」已施行35年,且司法院1987年授權的函令也未撤銷,現今卻要決議其存廢,時間點不妥,乃決定「不予表決」,交由憲法法庭解套,錯失改革契機。

蘇友辰/司法磨難何時了 未完待續的蘇建和案

蘇建和案在刑事法庭折騰近二十年,終於判決無罪,但平冤了卻非終點,如今還面臨著可能要賠償受害者家屬。既然殺人罪不成立,因被控殺人而來的附帶民事賠償為何還可以成立?同一個案件,《刑法》與《民法》竟是兩套系統,反複折磨人民。

李茂生/如履薄冰的防冤意識

平冤協會將這十年來的經驗整理成冊出版《為清白辯護:刑事非常救濟手冊》,希望能夠將冤案救援的本土know how傳遞下去,希望更多司法從業人士如履薄冰、善盡職責,減少冤案的發生。

蘇友辰/正視鑑識出錯遺害與建立究責機制

為避免冤案發生,科學證據必須提升鑑定品質,否則瑕疵或錯誤的科學證據進入法庭後,審判也會出現缺陷。為避免下個冤案發生,法制的改革絕不能再藉故拖延,衷心期盼儘速完成會銜工作,送交立法院審議,保障人民權益。

真實犯罪Podcast聯手!阿善師走進《案發現場》揭3大刑案鑑識秘辛

《我在案發現場》X《阿善師鑑識實錄》強強聯手!《我在案發現場》這次請來了台灣鑑識權威阿善師(謝松善),由兩位台灣真實犯罪類別前三名的播客互相切磋,有別於以往聚焦於講解案件,這次豐德和阿善師改從三件台灣重大案件切入,細談鑑識的演進史,對偵查案件的影響。

高宏銘/最高院順應民意廢除限量分案,下一步呢

最高法院於今年伊始公告廢除「限量分案」制度,但新聞稿中卻一直強調訴訟制度要合理,不然裁判品質會被影響。司法改革不能只讓法律人來搞,應該多讓一些企業界領袖參與,將整個訴訟制度、流程等拆解並研究,一定能提出更有效率的設計。

來自星星的證人 司法不能輕忽證據法則 枉殺無辜|行動法庭 第90集

證據,可以說是法官在審理刑事案件上,最重要最核心的關鍵。證據有沒有違法取得?呈堂的證據,又該如何取捨和認定?在在都牽涉到被告的權益,被告可能會因此從無罪,被改判為有罪,幾年前被執行槍決的杜明郎和杜明雄兄弟,他們被控在大陸持槍殺人,這個案子就是因為傳聞法則的適用,承審法官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導致法院有天差地遠的判決,一審法院判無罪,二審法院改判死刑。即使杜氏兄弟已經被槍決多年,冤案的爭議,仍然不斷,除了杜氏兄弟案,還有江國慶案和其他很多的冤案,也都是如此,我們可以說,冤獄的產生,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來

汐止吳銘漢夫婦血案 蔡清祥持續探望遺孤20餘年

震驚社會的汐止吳銘漢夫婦血案,除了造成國際知名的蘇建和三死囚案以外,吳銘漢夫婦留下的遺孤吳東諺,之後更罹患了肌肉萎縮症,長年臥床。法務部長蔡清祥2日表示,本案發生時尚未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但他當時擔任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就常去探望吳東諺,至今已經長達20餘年,從未間斷。

證據─刑事帝王條款 檢察官起訴後能擴大偵查?海外取證未詰問可作證據?|行動法庭 第36集

在各種官司的型態中,刑事案件是最特別的,因為刑事案件涉及到人身的自由,入監服刑不是開玩笑的,一定會影響到你的生活和工作,甚至是家庭。而刑事案件能否定罪,關鍵在於證據的認定。證據法則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傳聞證據不能當作證據,也就是說,傳聞證據沒有證據的能力和資格;所謂的傳聞證據,一般是指證人在法庭以外的陳述,這種證據因為不是直接的、一手的,當然不能作為證據,但是有些傳聞證據是例外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以前我們的法律,沒有傳聞證據的規定,直到民國92年,立法院才在刑事訴訟法上,增訂傳聞證據相關的規定,

蘇友辰/修法放寬再審門檻 法官心態仍居關鍵

司法院提案修訂再審程序,未來若不符合聲請再審程序,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並給予再審聲請人到庭陳述,提高聲請再審成功機會。但裁定開啟再審的法官須自己審理此案,當承辦案件量增加,心態上易有「能推就推」的障礙,修法思維未臻完備。

汐止雙屍命案留癱兒!他躺26年「手腳蜷曲胸萎縮」...大伯淚盼外界援助

新北市汐止區1991年發生震驚社會慘案,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在家中臥室慘遭殺害;檢警單位迅速逮捕當時服役中的軍人王文孝,王文孝第二年隨即被槍斃伏法。民事部分,法院判王男母親要賠償831萬給吳家,但吳銘漢留下的遺孤吳東諺因罹患肌肉萎縮症,長年臥病在床,每月醫藥費用近6萬元,讓照顧他的大伯大嘆「司法已死」。

汐止吳家滅門血案遺族求償 唯一凶手母親判賠831萬

新北市汐止區在1991年發生吳銘漢、葉盈蘭夫婦血案,檢警單位迅速逮捕當時服役中的軍人王文孝,王文孝隨即被槍斃。另外檢警還根據王文孝供詞,逮捕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成為著名的蘇建和死囚案。吳家遺族求償,高等法院26日仍判決王文孝的母親,須賠償831萬餘元。可上訴。

蘇友辰/你願意拿2千萬關12年嗎?冤獄冤債全民買單!

鄭性澤被囚禁長達14年,其冤獄賠償判賠每日4,000元,不論金額高低,都彌補不了失去的人生。雖然法有明定,公務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法,致生補償事件者,可對其求償,但最後卻是不了了之,都是全民買單。

李俊億/舉手之勞完善司法科學

不科學的科學證據被檢察官用來證明被告有罪,被法官引用作為判決依據,最後卻被推翻成為造成冤案的關鍵證據。政府若不重視上游的鞏固犯罪證據「完善司法科學」之基礎工作,只好把資源浪費在下游的來回訴訟上,更讓司法人員陷入製造冤案的風險。

金孟華/當刑事司法與科學相遇 證據不等於真相

國內外許多冤錯案件都與科學有關,對被告、被害人乃至於司法都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法律人能做的是,承認科學證據的侷限性、建立科學證據的評價標準、嘗試理解科學證據背後的原理,以及在國內外曾經遭受到什麼樣的批評,繼而給予正確評價。

鄭性澤關5231天獲自由 死囚謝志宏:覺得官司多點希望

死囚鄭性澤涉嫌犯下2002年豐原KTV殺警事件,經提起7大事證,被關5231天走出監獄,對此,被控犯下歸仁雙屍命案的謝志宏,和另一嫌疑人郭俊偉被判死刑,但該案仍有諸多疑點,7次發回更審,今天參加台南看守所的死刑犯母親節懇親,「覺得自己好像有希望了。」目前他已經被關了5788天。

鄭性澤判死關5231天走出監獄 繼蘇建和、徐自強等第5人

死囚鄭性澤因涉及2002年台中豐原KTV殺警案,遭判死刑定讞已關押14年,該案疑點多不斷有新事證,台中高分院3日因此裁定放人,而他也是司法史上繼徐自強、蘇建和等,經過不斷再審,被判死刑後,還能走出監獄、重獲自由的第5位死囚。

加害者打羽毛球、吃得肥嘟嘟 楊實秋:台變犯罪者天堂

廢死議題隨著北投女童割喉案再度引起討論,但在爭論著加害者人權、懲罰之餘,有多少人想到被害者呢?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楊實秋6日上節目時表示,「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變成一個犯罪者的天堂,被害者的地獄」。

判決前「無罪推定」 律師:台灣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台北市政府找來因新生高架案遭起訴的黃錫薰擔任「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主任,掌管市府797億的採購預算,引發外界質疑,但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應,「公務員沒被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對此,律師江皇樺表示,就法律面來說,柯文哲的作法值得肯定,但從情感面來看,確實會有社會觀感的問題。

人權律師許文彬 出版回憶錄《法窗視野風情多》

曾經為「蘇建和案」義務辯護超過20年,創下司法史上重要紀錄的人權律師許文彬律師,籌劃6年將出版回憶錄《法窗視野風情多》;包括他從檢察官到律師中間的轉折,以及詳細記載在律師生涯裡,曾參與的「華定國弒母案」、及「蘇建和三死囚案」兩大司法人權案件的辯護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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