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某國中師拿獎盃打同事被送辦 高雄教育局回應了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一所國中,一名50歲黃姓老師與63歲周姓教師發生口角,先拿獎盃毆打對方,隔天又拿球棒到學校尋仇,在學生面前做出最壞示範。對此,高雄教育局表示,已介入調查並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最重將以終止聘約及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懲處。

據悉,黃姓教師與周姓教師都是學校的外聘代課老師,也教導同一個科目,兩人因為教學理念問題時有爭執。近日,周男請假後由黃男代課,但周回校後疑似在上課時批評黃的教學,引起黃男不滿,兩人大吵後被校長帶到校長室調解。

校長調解期間周男拒絕道歉,黃男氣得拿校長室內的獎盃打人,導致周的手部受傷。黃男也在周男離開校長室後,手持球棒追出。隔天,黃男氣不過,再拿球棒到校門口找人,並放話以後見一次打一次,全程都被學生目睹。

事後,周男驗傷並提告傷害,黃男到案後坦承打人,被依傷害罪送辦。

教育局表示,接獲校方通報後已介入調查,並請學校解聘動手的代課老師。另外,若該施涉及暴力行為屬實,最重會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進行懲處,最重會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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