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萬紅牌重機停汽車格  兩度遭貼「不要臉」紙條...警:恐觸法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太誇張!北市北投區吳姓車主將新車價約70多萬KawasakiGTR-1400紅牌重機車停在汽車停車格內,卻遭不明人士張貼「自私缺德不要臉!!!」紙條,合法停車卻遭辱罵,也讓他無奈嘆「這已經是今年第2次」,且不僅他一個人受害,同時更PO文提醒附近車主要有心理準備。對此,北投警指出,張貼行為恐觸法。

▲▼             。(圖/吳姓車主提供)

▲北市北投區1台新車價約70萬KawasakiGTR-1400停在汽車停車格,卻遭不明人士張貼辱罵紙條。(圖/吳姓車主提供)

▼吳先生將愛車停放在收費停車格內卻遭張貼「強佔車位不知羞恥」紙貼。(圖/車主吳先生提供)

▲▼             。(圖/車主吳先生提供)

吳先生在臉書社團《靠北北投幫》PO文指出,將愛車停放在中央北路3段40巷38巷收費停車格,卻被張貼辱罵紙條,且年初就已被張貼「「強佔車位,不知羞恥」228連假過完又被貼「自私缺德不要臉!!!」,他熱心提醒附近其他車友,若要停在附近,恐會變成「不知羞恥跟不要臉的人」最後更揶揄自己不知道第3次會多出什麼稱號。

▼有其他車友也回應自己有被張貼過辱罵紙條。(圖/翻攝自Facebook/靠北北投幫)

▲▼             。(圖/翻攝自Facebook/靠北北投幫)

文章PO出後,也釣出另名「受害者」留言說「被貼不只1次少說3次以上,對方這行為是從前年就開始」,吳先生也無奈回留言說「對方真的很閒」。

吳先生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表示,目前暫不提告妨害名譽有2個原因,1.怕後續跑公部門,很浪費時間、2.只是貼貼紙,不至於提告,只希望公部門能協助告訴對方,這是法律規定的停放車輛方式,並不是車友願意。

對此,關渡派出所所長陳以雯表示,此舉恐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90條第二款,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可以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同時也呼籲民眾應保持理性,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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