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鄭運鵬指張善政抄襲涉貪 凌濤稱違反選罷法...赴桃檢提告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不滿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上午受訪時,向媒體指稱張善政任職宏碁副總時,向農委會申請專案報告涉嫌抄襲,還涉及A國庫的錢;而鄭運鵬身為市長參選人,亦稱張用抄襲獲利最離譜等語,國民黨市議員參選人凌濤下午至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鄭文燦、鄭運鵬兩人明知未經農委會證實,未經查證前不應隨便批評,相關言論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針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受訪指稱,張善政專案報告不只是抄襲問題,還涉及A國庫的錢;對此國民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凌濤下午到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鄭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沈繼昌攝)

▲針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受訪指稱,張善政專案報告不只是抄襲問題,還涉及A國庫的錢;對此國民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凌濤下午到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鄭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沈繼昌攝)

▲國民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凌濤今天下午到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鄭文燦與鄭運鵬違反選罷法,提出相關訴狀按鈴申告。(圖/記者沈繼昌攝)

▲國民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凌濤今天下午到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鄭文燦與鄭運鵬違反選罷法,提出相關訴狀按鈴申告。(圖/記者沈繼昌攝)

凌濤下午4時許在律師陳麗玲陪同下到桃檢按鈴申告,凌濤展示刑事告發狀表示,鄭文燦身為桃園市長,鄭運鵬身為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兩人明知某媒體刊登文章爆料,國民黨市長參選人張善政研究計畫尚未經過農委會證實,未經查證之前,不應便批評,鄭文燦竟於公開場合向媒體宣稱,張善政不止抄襲還涉A國庫錢;鄭運鵬亦深知該內容並未經證實,亦於意圖散布於眾,使人不當選,向媒體稱張用抄襲來獲利最離譜,上述言論已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因此提出告發。

陳麗玲則指稱,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條第一款,案由犯罪地或被告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二人未經查證即發表上開使人不當選之言論已觸法,其中鄭文燦擔任公務員,依法應加重其刑,因此依法向桃檢提告二人之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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