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瘋買投資型保單 保險局提醒3大注意事項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投資型保單近年熱賣,引起保險局關注。保險局表示,近期接獲部分民眾陳情,在投資型保單上發生爭議,因為投資型保險商品種類及費用結構有多種型態,且投資相關風險是由保戶承擔,消費者在投保之前,應審慎評估各商品的風險,且詳細瞭解各種商品費用結構,以避免爭議。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說明,目前市場上銷售投資型保單可分為兩大類,包括投資型人壽保險、投資型年金保險。投資型人壽保險是提供被保險人死亡保障,投資型年金保險則是提供被保險人生存年金的保障。投資型保單相對於傳統型保單的關鍵差別,就在於盈虧須由保戶自行負責及專設帳簿。

張玉煇表示,投資型保單保費中還包含:前置費用(如:附加費用)、保單相關費用(如: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投資相關費用(如: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轉換費用及投資標的管理機構自淨值扣除的間接費用)與後置費用(如:解約、部分提領費用)等項目。

提醒民眾於投保投資型保單前,務必詳細瞭解商品的收費架構。至於各保單實際收取費用的高低,須由消費者自行或業務員來試算。

但日前發生有銀行行員鼓勵民眾低利貸款後買投資型保單。張玉煇表示,保險局確實有接到相關案件的民眾陳情,針對這些陳情都會依照個案情況處理,看是否在銷售上有疏失。

此外,保險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投資型保單後,若發現保險商品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險契約約定,在收到保單翌日起10日內向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也應該無條件退還所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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