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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欽/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一定對被告不利嗎

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必須至少有6票且包含有法官意見,才能達成量刑評議,若無法達成此門檻,則須將最不利加入次不利,直至過半且含有法官意見為止。如此的過程勢必得藉由相互討論,才足以達成最終評議,反而能使量刑趨於理性與客觀。

吳景欽/首宗國民法官審理應面對的問題

第一起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預計3月由台中地院審理,備受矚目。在新制度將正式啟動之時,到底要面對哪些問題,以及如何解決,勢必成為之後的重要討論。

馬國女大生命案二審開庭...父母含悲現身 加速審理近日宣判

南部某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10月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橋頭地院去年3月認為他無教化可能,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10)日開庭,女大生父母親自出庭,梁育誌送有關單位做的量刑教化鑑定將成為開庭重點,全案可望在今日辯論終結,擇日宣判。

吳景欽/量刑也可靠AI嗎

為了配合國民法官的實施,司法院啟用AI量刑資系統,使量刑更加迅速、透明。而這套系統雖以AI冠名,卻非由AI自主來量刑,頂多是輔助。如此的系統是否有助於量刑的客觀化與刑事政策的目的,卻又是個疑問。

吳景欽/國民法官的量刑困境

《國民法官法》實施的前三年,因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如故意殺人罪、故意酒駕致死罪或故意傷害致死罪等,將由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合議為審理,並同為有罪與否與量刑之評議。而因此等犯罪皆屬重罪案件,如何量刑必是棘手問題。

「自由心證」成為量刑依據苦了當事人 法界倡接地氣的量刑標準

法官量刑時的「自由心證」問題再度發酵,目前實務界也積極尋求解決之道。有法官認為,這是因為我國國情造成的審判文化,需改變法官「群體生態」;有律師則認為,應比照國外從「中度刑」起算;另有法界人士倡議,還是要儘速建立接地氣的量刑標準。

湯文章/【將軍兩千多加菜金判四年半】貪污刑度合理嗎

公務員若以貪污罪被偵辦,許多權益立即受到影響,經年累月的纏訟折磨,名譽受損事小,有人甚至抱憾以終。難道只貪幾千元、幾萬元,對社會國家的危害性較殺人放火更嚴重?這就涉及到貪污罪的刑度規範是否合理,以及法官量刑的參考基準是否具正當性。

黃國昌/「違反保護令罪」的量刑:一個實證考察

依衛福部統計資料,由 2015 - 2018 年間的平均每年 13 萬餘件,上升至 2019 年的 16 萬件,2020 年再上升至 17 萬 8710 件。這個清楚的趨勢,並非單一個案,不僅讓人憂心,更值得正視。如何抑制、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無疑地,需要全方位地觀照目前社會安全網存在的問題。

黃國昌/如此的輕縱 到底保護了誰?

恐嚇與暴力,不應容忍;在親密關係中的恐嚇與暴力,對被害人造成的創傷尤深,更應受到體制正視,除了事前的預防,也應嚴懲加害人。除了「罪責相當」的應報,防止再出現下一個被害人的「預防威嚇」,本是刑法應發揮的功能之一。然而,在我國現行刑事司法體系的輕縱下,加害人會顧忌嗎?會有抑制效果嗎?

林慈偉/縱火即殺人?湯景華案幾個疑點

湯景華縱火造成6人死亡,歷次事實審均認定其惡性重大,判處死刑。這個案件從2015年審理到現在,最高法院發回了2次、不願意讓案件就此確定的理由為何?追根究柢,就是還是有以下幾個疑點沒有釐清,不能輕易判決。

吳景欽/國民法官如何面對酒駕致死罪

2023年1月1日將正式施行的《國民法官法》,前三年適用的案件範圍,除殺人罪外,即是如酒駕致死罪的結果加重犯。至於量刑評議,由於採過半數的附條件決,故是否重刑,還是取決於3位法官。這也凸顯國民法官的制度設計,本質上仍是以法官為主導。

吳景欽/【單親媽勒斃子女遭判死】判死與否是司法大黑洞

吳姓單親媽媽勒死一對兒女後輕生獲救,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吳女事後毫無悔意,極端惡劣、泯滅人性,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引發輿論質疑。比之兇殘的殺人者,這幾年判處死刑者少,為何法官竟冷血對其判處極刑。量刑,尤其是死刑判處與否是司法大黑洞。

鈕承澤性侵女助理,為什麼判四年?

昨(14)日鈕承澤性侵案宣判,法院判決構成《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許多朋友可能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豆導判4年,和解對量刑有幫助嗎?法院考慮了那些點?

吳景欽/國民法官審重案妥當嗎

司法院重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預計2023年1月1日實施。此次最大改變是將審理的案件,由原先最輕本刑7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每年案件量縮減約五百件,但集中於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國民法官將面臨是否判死的痛苦抉擇與壓力。

林裕順/性侵審判爭議 源自司改無視被害人

司法院日前就性侵被告因被害人警詢的指控定罪,是否剝奪其審理程序詰問權等影響審判公平,舉辦公開說明會,反映密室犯罪,法官難以隔山打牛、隔空抓藥的審判困境。同時,此項憲法爭議直指我國偏重筆錄審判的實務陋習,凸顯台灣被害人保護不足。

法官量刑天差地遠!司法院籌組「量刑委員會」建立準則

刑法雖然有規定量刑應該考量之事項,但法官對於量刑仍有絕對的主導權,外界經常質疑法官量刑的心證,司法院長許宗力更說「司法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為了建立法官的量刑準則,司法院決定籌組「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研議委員會」,希望能儘速擬定量刑準則。

人權躍進!重案被害人可參與量刑、再審法院需調查事實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在量刑與再審部分,均有大改變。未來部分重大刑案的被害人,可在事實審終結前參與訴訟,並對量刑表示意見;另外再審程序更開放,准許當事人委任律師閱卷、聲請調查證據且原則上法院應開庭審理並調查事實。

湯文章/用AI人工智慧來解決量刑歧異

建置「量刑資訊服務平台」,針對各犯罪態樣,分析平均刑度、最高刑度、最低刑度的區間,只要輸入一些因子後,就可以參考過去案例量刑的資訊,避免量刑過於歧異。

140名犯保志工學習與被害人溝通 法官親自開課揭開量刑面紗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為讓志工更能協助犯罪被害人面對災變後的官司與生活,總會以及台北、新北、新竹、宜蘭分會共140名志工,24日集合在礁溪,接受進階教育訓練計畫,由法官與學者專家,分別就審判實務、溝通回應等專業知識開課,希望未來透過這批犯保志工,及時給予被害人與家屬具體協助。

賴素如收賄案二審判9年遭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貪污案,賴一審遭判刑10年,上訴二審後改判刑9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對於部分事實的調查仍有疏漏,另外對於量刑部分的說明不夠完備,因此25日撤銷賴素如的有罪部分,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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