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指潘孟安「住廠商豪宅」遭判賠50萬!二審被駁回

▲▼國民黨團召開 民進黨又又又造謠 公布剴剴案修法真相 記者會 王鴻薇 羅智強 出席。(圖/記者屠惠剛攝)

▲王鴻薇上訴二審被駁回,將上訴到底。(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控時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涉嫌免費入住綠能公司提供的豪宅,並暗示潘孟安可能接受財團供養,涉及官商勾結。潘孟安對此不滿,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50萬元並移除相關貼文。案件經過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王鴻薇對此回應,指稱「司法迫害,莫此為甚」,也絕對會上訴到底。

台北地方法院於一審中認定,王鴻薇在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的情況下,發表不實言論,侵害潘孟安的名譽。法院判決王鴻薇賠償潘孟安5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須移除相關貼文及影片,不得再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媒介散布該言論。

台灣高等法院於二審中維持一審判決,駁回王鴻薇的上訴。法院指出,王鴻薇身為知名政治人物,應盡合理查證義務,但她在潘孟安已公開出示租約及匯款單澄清後,仍繼續在臉書發表不實言論,影響潘孟安的名譽。法院認為,王鴻薇的言論足使一般社會大眾認為潘孟安收受廠商利益,已不法侵害其名譽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高院認為,王鴻薇的言論對潘孟安名譽影響甚鉅,且經各大媒體引用報導,足見潘孟安所受損害程度。斟酌兩造身分、地位、財產所得,認定王鴻薇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屬適當。此外,王鴻薇繼續在臉書發表相關言論,供人任意瀏覽,侵害潘孟安名譽權,因此應移除相關貼文及影片,並不得再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媒介散布。本案高院維持一審判決,王鴻薇仍可上訴。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 書記長王鴻薇 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 召開 拜年及時事回應 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王鴻薇上訴二審被駁回,將上訴到底。(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對此,王鴻薇稍早在臉書發文,他前年指證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入住建商工的北市豪宅、疑受財團供養,這種高官與財團利益糾葛,司法體系竟護航,透過司法手段打壓社會揭弊的聲音,讓執政黨高枕無憂,「這無疑是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

王鴻薇指稱,她所查證、舉出的事證皆為事實,且潘孟安當時是賴總統的競選大將,如今又是總統府秘書長,與企業的關係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她已盡查證之能事,卻是如此結果,「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司法迫害,莫此為甚。」王鴻薇說勇敢發聲、絕不沉默,司法一再讓人民失望、公信力蕩然無存,但請大家放心,她無懼司法迫害,會繼續奮戰到底,永遠站在人民第一線,也一定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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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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