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採購「2萬台筆電6.5億元」 竟是不動產營業員盜印簽假約

▲▼台北地檢署,地檢署外觀,地檢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圖/記者何雨忠攝)

▲不動產營業員疑似為了私下多賺一筆,假冒公司名義幫台積電員工宿舍採購筆電被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1名不動產公司陳姓營業員,因為工作關係,得知台積電有意為員工宿舍採買大批筆電,疑似為了從中賺取利潤,竟假冒不動產公司名義,向通路業者下單購買2萬台筆電,簽約總價6.5億元,後來通路業者拿不到預付款提告,事情才爆發,陳男服務的不動產公司差點為此背負龐大債務,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偽造文書罪起訴陳姓營業員。

美商中原聯行公司在台分公司專門處理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等業務,陳姓營業員是公司的約僱營業員,2022年間,陳男協助處理台積電向承租台南市善化區宿舍業務時,得知台積電考慮為宿舍採購筆記型電腦,因此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專做辦公室設備及3C採購服務的保祥企業公司。

陳男得知商機也找好進貨管道後,涉嫌私刻公司與老闆的印章,在2023年4月28日與保祥企業簽約,以「美商中原聯行股份有限公司暨保祥企業有限公司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宿舍(台南/台中/高雄)筆記型電腦專案採購合約書」,以總價6億5600萬元向採購2萬台華碩筆電。

保祥企業依約在簽定3日後,向中原聯行請求支付8000萬元預付款不成,寄出存證信函催告也無效,象徵性向中原聯行求償100萬元,中原聯行發現遭員工冒名承攬生意,一方面打官司拒絕付款,一方面向警方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最後法院認定這份鉅額的筆電採購合約,確實是陳姓營業員所偽造,保祥企業未能證明中原聯行層授權他人簽約,因此判中原聯行不用支付款項,檢察官則在調查後,將陳姓營業員依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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