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想不開」要少女拍自慰片給他 噁男二審獲輕判理由曝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宜蘭1名黃姓男子去年(2022年)1人分飾2角,涉用分身騙1名16歲女網友自稱本尊輕生獲救、躺在加護病房想不開,需要少女拍裸照跟自慰片安撫情緒,少女趕緊拍片救人,結果發現受騙,急忙報案防堵不雅影像外流,黃男到案供稱看完已刪光,一審認為黃男情堪憫恕,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年8月,上訴後,高院今改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一審論處黃男的罪名,是《兒少條例》「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法定刑為7年以上徒刑,一審認為少女已收黃男賠償10萬元和解,所以用情堪憫恕規定減刑。高院審理認為黃男是「引誘」少女自行拍攝,變更法條後法定刑降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再經情堪憫恕減刑,黃男才取得判刑不超過2年可緩刑的資格。

本案源於做廣告招牌的未婚黃男,去年5、6月間用通訊軟體和本案少女聊天,雙方因故吵架,黃男涉捏造分身假扮本尊的好友,向少女謊稱本尊輕生獲救、送進加護病房觀察,但本尊仍舊想不開,想看少女自拍的裸照與自慰影片安撫情緒。少女信以為真,立馬拍好片子傳給分身轉交本尊,還叮嚀分身「你不能看喔!」

事後少女發現黃男好端端的、根本沒自殺送醫,又羞又氣,急忙報警防止不雅片外流。黃男辯稱不是真的要騙少女自拍,而是他不想跟少女聊天但少女一直吵他,所以捏造分身瞎掰自己輕生需要看裸照跟自慰片,想藉此阻止少女繼續打擾他休息,不料少女把自拍片傳來,他保證看完就已經刪光光,絕沒留存或外流。

宜蘭地院一審認定黃男狡辯,對話紀錄顯示,黃男故意不停用「他說」等第三人稱語氣,誤導少女以為自己是跟黃男的朋友交談,真正目的就是騙少女自拍不雅片,但考量少女本案所拍影像不多,黃男無前科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且已賠償和解,確有情堪憫恕之處,因此減刑判他3年8月徒刑。

一審為求保險,宣告黃男與少女聯絡用的手機、門號,連同沒扣案的少女不雅影像一併沒收。黃男上訴爭取緩刑機會,高院審理認為黃男本案是「引誘」少女自拍,改依《兒少條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影片、電子訊號罪論處,並維持情堪憫恕減刑的寬典,輕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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