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女童獨自去超商「遭搭肩摸胸」 路人急報警!色男下場慘

▲▼女童,少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台中賴姓男子見小二女童從超商離開落單,竟抓著她摸胸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賴姓男子坐在超商外,見一名小二女童獨自離開超商,竟趁機對她搭肩摸胸長達38秒,被路人撞見制止,並攔住想落跑的賴男,報警將他當場逮捕。台中地院審理,依賴男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4年2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男於今年5月17日傍晚6時許,坐在西屯區某超商店外座位區,見女童花花(化名)獨自從超商走出來,認為有機可趁,竟要求她過來坐在身邊,伸一手搭住花花肩膀,另一手伸入她衣內摸胸長達38秒,幸好有路過民眾察覺不對勁,上前制止賴男說已報警,賴男一聽馬上跳上腳踏車想逃,也被民眾制止,經警察到場後,當場逮捕賴男。

偵訊時花花表示,賴男「沒有用力壓著我的肩膀,但我有一直講我想要回家,賴男還是說等一下,我輕微擺動,就是想要讓賴男知道我不喜歡他的動作,但他都沒有反應」、「我當時覺得害怕、噁心,但我不知道怎麼反抗等語」等語。

法官查看監視器勘驗檢果,案發時花花有雙腳踢動、身體扭動的反抗動作,何況花花年僅8歲,對猥褻行為懵懂無知,不可能同意賴男猥褻。賴男的律師雖以賴酒後控制力不足,對兒童產生性衝動,但事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為由求減刑,但賴並未取得花花和她的法定代理人諒解,無法減刑。審酌賴當臨時工日薪約1000元、今年1月底剛因過失傷害服刑完畢、為累犯等情,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4年2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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