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時宇/走私貓咪為何只能安樂死?

▲▼貓,橘貓,貓握手示意圖。(圖/CFP)

▲走私貓咪遭安樂死引發討論。人類不因貪婪而走私動物,不助長非法市場,保護動物的你我馬上就能做到。(圖/CFP)

近日國內破獲了不法走私上百隻「未檢疫品種貓」的犯罪事件,而後續依法把走私貓咪「安樂死」的處理方式,也引起軒然大波。

其實,台灣這幾年走私動物的犯罪行為非常猖獗,很多都來自市場需求的驅動。除了貓咪外,歷年來還有活體珊瑚、烏龜、狐獴、猴子、鱷魚、水獺、蟋蟀及各類鳥禽等活體動物,甚至是各級保育類動物,被查緝後也大都採取安樂死。

走私動物的命運誰來決定

依照農委會所頒布的《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在查獲走私活體動物案件後,如果發現是「禽鳥類」,因可能涉及到禽流感,所以必須要銷毀(安樂死)。其他非禽鳥類的走私動物,則會因是否屬保育類動物而有不同處理方式。

如果是「保育類」動物,會進一步判斷是否有傳染動物傳染病的可能性,若沒有傳染問題,就會辦理安置或收容,並配合動物防疫機關辦理防治措施。如果有傳染疾病的可能,即便是保育類動物,也要面臨安樂死的命運。至於「非保育類」動物,則是和禽鳥類一樣,無論如何都必須進行安樂死。

從前面規定,不難看出走私動物在被查獲後幾乎是死路一條。也許你會很好奇,為何國家要訂立如此嚴格的動物防疫條件呢?難道不能網開一面嗎?

莫忘口蹄疫的超強破壞力

一般走私動物因為未經國家出入境的檢疫,極有可能會將動物傳染病毒帶入國內,形成生態界的「防疫破口」。

例如影響台灣24年的口蹄疫,經推測就是由國外走私活體豬隻傳入國內,後續造成國內許多養豬戶、飼料廠、肉品加工廠倒閉,整體經濟損失達1,700億元之多。其影響之巨大,經過我國政府及民間共同努力了二十餘年,直到2020年,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才正式把我國從口蹄疫疫區除名。由此可以想見,動物檢疫對於國內生態的重要性。

另外,如果走私的動物帶有動物傳染病病毒,是如同禽流感一樣,可以傳染給人類的,也會對國人身體健康產生影響。因此,處理走私動物自然要謹慎再三,避免對國民健康及經濟穩定產生意想不到的衝擊。

動物生存權與公共利益的掙扎

國際上對於保育類動物的輸入及輸出,其實訂有《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而依公約第8條第4款規定,走私動物可由輸出國支付運送費用將動物送回輸出國,若評估後無法送回,則由查獲的國家找尋合適的管理機構辦理收容。雖然我國並非公約的締約國,但是如果輸出國是公約締約國的話,在外交行有餘力的空間下,或許也可以考慮爭取用這樣的方式,取代把保育類動物安樂死的作法。

另外,我國目前對於走私動物的後續處置,是依據農委會訂定的《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辦理,但其實作業程序的相關內容還是稍嫌簡略,目前對於動物防疫檢驗的程序及檢驗方式,似乎還是有可以再努力明確化的空間。

隨著科技進步,若在預算、人力足以支應,且能突破潛伏期、精準判斷疫情的前提下,期盼未來我國對於非保育類動物的走私動物,可以如同保育類動物一樣,慢慢嘗試爭取民眾支持,改以「有無傳染動物傳染病的可能性」來決定收容或安樂死,而不只是採現行查獲後一律安樂死的作法。最大限度地在動物權利與公共利益間找到圓滿的平衡,避免憾事再發生。

最後,還是老話一句:「沒有市場需求,沒有走私,沒有殺害」。人類不因貪婪而走私動物,不助長非法市場,從根本上保護動物,也是愛護動物的你我能馬上做到的事。(本文轉載自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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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白話文運動劉時宇,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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