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招數用盡!法院四度裁決 德里公車輪姦案4死囚絞刑確定20日執行

▲印度當局下令停播紀錄公車輪姦案的紀錄片《印度的女兒》,引發當地人民與電視台強烈的不滿。(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印度2012年的公車輪姦案震驚全球,並被拍成記錄片《印度的女兒》,圖非當事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實習記者周依儒/綜合報導

印度德里法院5日第四度宣布德里公車姦殺案4名主嫌,將在本月20日清晨5點半執行絞刑。據悉,原訂在今年1月22日就該執行絞刑,但這4名被告不斷用各種手段包括上訴、寫請願書給總統等各種方式來逃避,再加上各種手續都要作業時間,也導致執行的時間不斷延後。

根據《印度時報》報導,德里當局已經是第4次裁定執行日期,因為前3次都被這4名主嫌用各種方式拖延,包括上訴、申請就醫、向總統提出特赦書,也讓被害人的母親艾夏(Asha Devi)十分絕望,數度向印度政府抗議不公,「他們這麼多年來一直在浪費法院的時間,又企圖挑戰法律。」而艾夏在5日聽到德里法院四度裁決執行日期後表示,「真的希望這些加害者可以受到懲罰來遏止這樣的行為,同時也希望這是最後一次的裁定。」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伊凡(Irfan Ahmed)4日表示,這4名犯人已經用盡所有可行的方法,其中一名主嫌古普塔(Pawan Gupta)是最後一位向總統提出特赦書的人,不過已經被總統拒絕了,且還要求法院盡快裁定出執行絞刑的日期。

▲▼             。(圖/翻攝自《詩華日報》)

▲公車輪姦案的4名主嫌 。(圖/翻攝自《詩華日報》)

據悉,原訂在今年1月22日就該執行絞刑,但被告的律師搶先提起上訴,申請終止死刑和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其中一名嫌犯巴萬甚至還向總統提出特赦請求,但遭到總統拒絕特赦。直到2月17日,法院又駁回1月的上訴,決定在3月3日清晨凌晨6點執行絞刑。但豈料執行前又有一名嫌犯提出憐憫請願書被總統拒絕,根據《德里監獄規則》,若被總統拒絕寬恕,最快也要經過14天才能進行下一步。而另一名嫌犯維奈則提交一份保外就醫申請也被允許,因此本月3日的死刑命令才會延到20日。

2012年印度一名女學生和男性友人在看完電影後乘坐公車,未料遭到車上的另外5名男性乘客和司機輪姦、毆打,女學生送醫後傷重不治。6名加害者裡其中一名還未成年,因此送往少年監獄接受感化教育3年後釋放,公車司機於關押期間在牢房內以衣物上吊自殺。此事件也引起全球震驚,各國開始關注印度的女權問題,BBC更在2015年出了記錄片《印度的女兒》來講述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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