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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衝突

保險業總經理「禁同行業兼職」 政府指派除外

為了避免違反利益衝突,金管會今(27)日宣布,保險業總經理本人或其關係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保險業董監事或總經理,但如果是由政府直接或間接指派的人,就不受此限,但目前實務上,尚未有任何公司總經理受到影響。

地方政府彙報公職利益迴避情形不佳 總計75鄉鎮巿公所未完成辦理

監察院5日表示,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服務的機關團體,應該在每年度結束後的30天內,把前一年度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的情形,彙報給監察院或法務部,但是地方政府的彙報情形較不理想,清查結果共有75個鄉鎮巿公所未完成彙報。

陳滄江跨海提告陳玉珍家族「吃掉」2.9億烏坵工程案!痛批民代耍特權

金門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陳滄江30日跨海到台北,向法務部廉政委員會檢舉「夾手珍」立委陳玉珍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指控其「家族」營造公司承攬國防部2.9億元烏坵營區新建工程案,是陳玉珍耍特權奪得的,並對於陳玉珍的惡形惡狀等負面形象還可以坐穩立委,實在憂心立法院的品質!

【786號解釋】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罰鍰底線,會不會太嚴苛?

大法官認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未衡酌違規情節輕微之情形,一律處以100萬元以上之罰鍰,不符責罰相當原則,宣告違憲。

公務員犯利益迴避裁罰百萬太苛刻 釋字786號宣告違憲

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劉孔中,2006年6月推薦姊夫到通傳會擔任駕駛,並透過人力公司雇用的方式,到通傳會任職,遭監察院抓包,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最低罰鍰,裁罰100萬元。但大法官認為該法裁罰從100萬元起跳,太過苛刻,因此做出釋字786號宣告違憲。

又爆案外案!時代力量立委高潞助理拿到勞部167.5萬標案 勞動部:已送監察院調查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遭爆料,她的助理以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的標案,拿到勞動部167.5萬元補助,被視為「利益衝突」;勞動部對此表示,該案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已送請監察院處理。

罕見!200位國會議員提告 控川普「收外國報酬」違憲

美國國會大約200位民主黨籍議員14日向總統川普提出聯邦訴訟,指控他透過旗下企業與外國政府交易、收受不當報酬,違反美國憲法「薪酬條款」(Emoluments Clause)的規定。「薪酬條款」禁止總統未經國會同意收受外國贈禮或報酬,總統應該把國家擺第一,而非私人利益。這次是川普上任以來第3次面臨類似的訴訟,提告的議員包括至少30位參議員與166位眾議員,他們將分攤訴訟所需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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