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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權

念大學才有投票權? 林楚茵批柯文哲學歷歧視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舉辦感恩茶會時,談及如果規定念大學才有投票權,民眾黨一定贏,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4)撰文批評,柯文哲一開口就在歧視,請不要妄想藉此轉移焦點,這無法迴避民眾黨放水讓韓國瑜當立法院長的問題,這就是民眾黨要跟年輕人宣揚的政黨價值嗎?

法院判受刑人可投票 李進勇「頭殼抱咧燒」:投票區設在哪非常麻煩

台北監獄1名林姓受刑人因無法在監投票提出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應在北監內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供林男行使投票權。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5日在備詢時被問到此事,他坦言自己「頭殼抱咧燒」,監獄有戒護區跟非戒護區,受刑人受到監獄行刑法限制,不能踏出那條線投票,投票區要設在哪裡?這是非常麻煩的問題。

快訊/台中媽媽繳25萬總統連署書「2份合格」 中選會:她用重複影印

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連署結果。其中,陳美妃及巫超勝的組合提出連署人數25萬6773人,但被刪除高達25萬6771人,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僅2人。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5日解釋,據中選會了解,這位被連署人送來連署書很多是用重複影印的方式,這當然是不合格的,所以合格率非常低。

陳惠敏/還給受刑人投票權 民主法治更進一步

一方面我們看著各黨各派包括中選會都不斷地號召出來投票,但一方面又看到限制被列入投票權人卻無法投票的約5萬人的收容人無法投票,這實在很挑戰我們對所謂「法治」、「自由」、「民主」、「人權」台灣的想像。

蘇友辰/監所設投票所 保障「穿囚服國民」投票權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統計,目前設籍於矯正機關的受刑人約1700人(其中有123人設籍在台北監獄),倘將來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選會抗告確定,除依照該假處分裁定於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外,筆者認為基於公平原則也應一體適用於各地矯正機關。

桂宏誠/剝奪受刑人投票權違憲 中選會豈不羞愧?

被民進黨認為「民主已死」的香港,十多年前即已在監獄或看守所內設置投票站。而我國行政機關仍抗拒保障選舉權,這就是令人感到羞愧的台灣民主進步之真相。

「在監投票」中選會指不可能 他批李進勇擺爛:哪有道理做不到

台北監獄1名林姓受刑人申請明年(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時能在監投票,但中選會與桃園市選委會都回絕,轉向行政法院提告後,法院昨裁定應在北監內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供林男行使投票權,對此中選會表態將提出抗告。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13日批評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一貫擺爛的態度,所有成熟民主國家都做得到的事,台灣哪有道理做不到?

快訊/監院認定「確診者不能投票」違比例原則 要中選會、衛福部檢討

去年九合一大選,中選會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不開放確診民眾到場投票,引發違憲疑慮,監院去年底也展開調查。監察院26日公布調查報告,認為指揮中心及中選會相關決策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且依法裁罰之說明有誤,致遭剝奪人民投票權,約有60508人受影響,促請中選會及衛福部檢討改進。

涂予尹/禁止確診者投票 候選人可提選舉無效訴訟

禁止確診者投票,涉及確診者憲法上民主參與權利的限制,具有高度重要性,站在權力分立的角度,當然應該保留給立法機關決定。然而,中選會、指揮中心卻透過新聞稿的方式,繞過民主的審議,作出了可能影響30萬人不能投票的決定,明顯的違背了法律保留原則。

克羅埃西亞判禁止確診者投票違憲 可提告中選會不作為

中選會宣稱,由於法律規定人民只能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所以沒辦法允許其他方式投票。事實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此一「除另有規定」,就是允許立法院另訂法律,或中選會根據本條文之授權,另外訂定法規命令,規定例外情況的其他投票方式。

薛瑞元邏輯錯亂 戮力從公才是衛福部長該做的ABC

新任衛福部長薛瑞元近日成為風尖浪頭上的爭議人物,一是稱確診者不能投票不違憲;一是稱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擋掮客,不擋疫苗」,諸多爭議都是「疫苗掮客挾怨報復」,卻又不公佈掮客名單或逕行舉發。

「海外國民回台需住滿4個月才有投票權?」查核中心:錯誤訊息

九合一大選將近,不少謠言也跟著四起。近期網路流傳一則訊息,表示「海外國民回台恢復戶籍後,還必須在台住滿4個月以上,才有總統大選投票權」,以上訊息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後,確定為假訊息。

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 蘇清泉:符合社會青年朋友期待

「18歲都離鄉背景到外地就讀大學,過獨立生活,早就應該有投票等自主權利了」,前立委、前醫師全聯會理事長,也是有意代表國民黨投入2022年年底屏東縣長選戰的東港安泰醫榮譽院長蘇清泉今(25)日獲悉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後表示,這項修法,符合社會、青年朋友的期待。

陸公布1.5萬字《2021美國侵犯人權報告》 新冠致死、攻擊少數族裔列入

大陸國新辦今(28)日發表《2021年美國侵犯人權報告》,全文約1.5萬字,除序言外共包括六個部分,操弄疫情防控付出慘痛代價;固守暴力思維威脅生命安全;玩弄虛假民主踐踏政治權利;放縱種族歧視加劇社會不公;背離人道主義製造移民危機及濫用武力制裁侵犯他國人權。

姚孟昌/七成國人在等! 「憲法危樓」立法院改革有責

憲法是全體公民為建立國家、組成政府所形成的最大共識,無論透過修憲或制憲方式建立新憲,只要基於國民主權以及符合自由民主憲政原理,均無不可。憲法正當性與規範效力源於人民。當人民發現憲法與他們的幸福相牴觸時,即有權修改或廢除該憲法規定,重新制定新憲。

快訊/你可以投「公投票」嗎? 明起3天上這網站查詢

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原訂今(110)年8月28日舉行,受疫情影響,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決議改定於今年12月18日舉辦。為利民眾了解是否有投票權,內政部將於明(10日)起3天開放民眾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https://www.ris.gov.tw)查詢。

籲江啟臣堅持18歲投票權 民進黨青年部:別拿公民權利做選票算計

立法院14日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針對國民黨先前表態支持投票權下修18歲,民進黨青年部16日在臉書呼籲,請國民黨不要拿公民的權利來做選票算計,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要堅持到底。

成年年齡下修18歲 台灣家庭預備好了沒?18歲青年參政是下一步?│ 行動法庭 第79集

我們國家刑法的成年年齡是18歲,也就是滿18歲的人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但是我們民法的成年年齡,目前規定是20歲,滿了20歲,在法律上就被視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要負完全的法律責任。同時,依據憲法,滿20歲的國民也才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 民刑法及憲法,對成年年齡的規範不同,衍生許多權責不符的問題,因此,行政院院會上週通過民法修正草案,將民法的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與刑法一致。民法的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會造成哪些影響?我們的社會文化和家庭關係有沒有跟上,以及未來的投票權要不要一併修正?都是相

快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出面!回應股東會爭議 證實新當選董事陳守煌請辭 

大同公司今(30)晚臨時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董事長林郭文艷意外現身,親自出面說明今天股東會,之所以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主要是依據企業購併法、證交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公司法及其他有關之法令規定。

罷韓投票!鳳山大東國小投票所疑「遭人監視」 綠議員「捍衛投票權」怒報警

罷韓投票6日正式登場,韓國瑜如果「獲得」57萬4996票同意票,將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遭到罷免的市長。6日一早就有不少高雄市民紛紛前往投票,不過,卻有民眾指控鳳山區大東國小有人早早就在票所外監視。對此,民進黨黨部接獲消息後,立刻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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