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 挺台加入國際貨幣基金

▲台灣國旗,中華民國國旗,美國國旗,台美關係,美台關係。(圖/路透社)

▲美眾議院一致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要求美方在IMF內大力支持台灣參與事務。(圖/路透社)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眾議院23日一致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Taiwan Non-Discrimination Act),要求美方在國際貨幣基金(IMF)內「大力支持」台灣參與事務,包含申請入會、參與經濟監督及技術協助,並保障台灣專業人員在IMF內任職的權利。提案議員強調,台灣若能加入IMF,將有助於強化自身金融韌性,抵禦來自中國的潛在經濟威脅。

根據《中央社》報導,該法案由共和黨籍眾議員金映玉(Young Kim)與民主黨籍的葛林(Al Green)共同提出。金映玉指出,北京長年以來阻撓台灣參與IMF等國際組織,背後的考量在於「深知金融安全與軍事安全同等重要」。

金映玉進一步引述國防專家分析,中國可能透過調升關稅、操控股市或凍結跨境匯款等手段,企圖破壞台灣的金融體系,而IMF的加入不僅有助於建立防護機制,更能提供應對經濟脅迫所需的資源。

金映玉也重申,美國一貫支持台灣加入不以主權國家為前提的國際組織,「即便台灣無法成為正式會員,我們也必須持續為其發聲,確保其利益不被忽視。」

法案文本列舉台灣應獲IMF接納的多項理由,包含台灣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開發銀行(ADB)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成員,並非完全局外人。此外,美國財政部2020年發布報告指出,台灣當時的外匯存底高達4719億美元,規模超越印度、韓國與巴西等新興經濟體。

台灣為IMF創始會員之一,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仍保有會籍約9年。1980年4月中國入會後,台灣被迫退出。

過去有聲音認為,IMF會員資格與聯合國成員身分掛勾,但法案也舉例,科索沃儘管非聯合國會員,仍於2009年成功加入IMF與世界銀行,顯示未必有絕對連動。

更關鍵的是,前IMF法律部主任高德(Joseph Gold)在研究中曾明言,IMF在實務運作上刻意避免將「主權」或「獨立性」作為評估會員資格的唯一標準。對於申請方需獲多少國際承認,IMF內部既無明文規定,也未形成非正式共識。

目前該法案已順利出眾議院,接下來須由參議院通過相同版本,才能送交白宮交由總統簽署正式生效。參院外交委員會本月稍早已通過對案,正待進一步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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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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