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口台製在內軍備 芬蘭公司執行長遭判有罪

▲▼  無人機。(圖/CFP)

▲泰明表示,2023年應客戶要求兩度向台灣公司橙森國際訂購無人機攔截設備,但不知自己訂購的國防設備需要出口許可。(示意圖/CFP)

文/中央社赫爾辛基7日綜合外電報導

芬蘭7日法院表示,已判兩家芬蘭公司法國籍執行長泰明經俄羅斯出口軍事裝備至哈薩克,及違反歐盟因俄國入侵烏克蘭實施的制裁等行為有罪。泰明非法出口的,包括台製設備。

芬蘭東新地區(Ita-Uusimaa)地方法院在聲明中表示,於蘇聯時代出生在愛沙尼亞、擁有法國籍的泰明(Gabriel Temin)因非法經俄羅斯出口國防設備到哈薩克,以及違反軍事出口規定,被判處9個月緩刑。

法院指出,Siberica Ltd和Luminor Ltd是兩家在荷蘭註冊的航運代理商,44歲的泰明是這兩家公司的執行長,要為將台灣製無人機攔截設備賣給哈薩克等行為負責,但泰明否認犯行。

法院表示,檢方在庭上提出有關泰明和客戶在通訊應用程式(app)Telegram上的討論內容,不足以證明那些設備最終目的是俄羅斯而非哈薩克,但國防設備出口無論如何都需要獲得許可。

法院在聲明中說:「無論如何,泰明從荷蘭出口國防物資,都屬犯罪行為。」

泰明在庭上表示,他於2023年應客戶Bassire Group的要求,兩度在網路上向台灣公司橙森國際(Drones Vision)訂購無人機攔截設備,總價達38萬5000歐元(約新台幣1326萬元),但不知自己訂購的國防設備需要出口許可。

根據不同的指控,泰明遭控犯下31起違反國防設備出口規定案件,其中包括芬蘭海關懷疑泰明和Luminor Ltd出口的近3500架無人機,最終是被出口到俄羅斯,而非他們聲稱目的地的土耳其。

31起案件中,檢方撤銷了4起,其餘的案件中,有2起法院裁定泰明有罪,另有25起駁回,當中也包括缺乏證據的無人機案。

兩起泰明被判有罪的案件,法院稱他偽造受制裁德國工具的輸出目的地,他稱目的地是哈薩克而非俄羅斯的聖彼得堡,但Siberica Ltd文件顯示目的地就在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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