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官員:前總理戴克辛符合申請假釋條件

▲▼泰國前總理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22日搭機返回泰國。(圖/路透)

▲戴克辛2001年2月出任泰國總理,2006年9月19日軍方發動政變,當時在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的戴克辛被解職,流亡海外。(圖/路透)

文/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18日專電

曾流亡海外的泰國前總理戴克辛去年8月返國後,因貪污案必須坐牢。司法部矯正署官員表示,戴克辛到2月符合申請假釋的條件,不過矯正署目前還沒有收到監獄方的申請。

今年74歲的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2001年2月出任泰國總理,2006年9月19日軍方發動政變,當時在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的戴克辛被解職,軍方接管政府,戴克辛流亡海外。2008年戴克辛短暫返國,之後再度流亡。

泰國去年5月14日國會眾議院選舉後,和戴克辛淵源深厚的為泰黨(Pheu Thai)獲得組閣機會,睽違15年後,戴克辛去年8月22日再度返抵泰國,隨後由執法人員陪同前往最高法院。戴克辛因多起貪污案被判10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8年,隨後被送往曼谷監獄(Bangkok Remand Prison)。

但戴克辛入監不到1天,矯正署8月23日凌晨便因戴克辛出現失眠、胸口緊繃、高血壓及低血氧等症狀,讓戴克辛轉往設備較佳的警察醫院(Police General Hospital)。戴克辛隨後申請王室特赦,獲准刑期從8年減為1年。

根據規定,受刑人保外就醫多只能120天,超過120天要由矯正署署長核准並轉知司法部長,矯正署長在今年1月8日核准延長戴克辛的保外就醫時間,引起輿論質疑戴克辛擁有特權,甚至有人質疑戴克辛根本已經不在警察醫院內。

泰國公視(Thai PBS)和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司法部長的顧問宋彭(Somboon Muangklam)昨天在一場記者會中表示,監察員近日造訪戴克辛,確認戴克辛的確在警察醫院其中一棟大樓的14樓治療中。

由於矯正署副署長希堤(Sitthi Sutivong)去年9月曾表示,戴克辛的年紀和身體狀況都符合假釋條件,戴克辛在服刑滿6個月也就是今年2月之後可以申請假釋,記者在昨天的記者會中詢問希堤,這是否代表戴克辛2月就能獲得假釋?

希堤回應表示,在新的規定下,以戴克辛的年紀和身體狀況,符合申請假釋的條件,不過假釋不能由受刑人本身申請,必須由獄方申請,他們尚未收到來自曼谷監獄的申請。

希堤表示,如果曼谷監獄幫戴克辛申請假釋,矯正署的假釋委員會考慮是否要對戴克辛使用電子監控系統,如果戴克辛獲准假釋,必須要定期向官員報到,並只能在特定區域行動。

報導指出,根據新規定,受刑人超過70歲且身體有殘疾或是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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