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首承認「同性夫夫」法律地位!同性伴侶獲健保被扶養人資格

▲▼南韓「同性夫夫」金永旻、蘇成旭21日在健保訴訟二審中取得勝訴,他們表示,終於能自信喊道「愛戰勝歧視」。(圖/Facebook@gagoonet)

▲南韓「同性夫夫」金勇旻、蘇成旭21日在健保訴訟二審中取得勝訴。他們表示,終於能自信喊道「愛戰勝歧視」。(圖/Facebook@gagoonet)

記者羅翊宬/綜合外電報導

南韓至今尚未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當地一對男同性戀伴侶申請登記健保,無法以依附眷屬(事實婚配偶)身份通過申請,導致另一人只能額外繳納費用,為此他們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卻遭一審以「婚姻是男女間結合」為由獲判敗訴。不過如今,二審卻判定他們勝訴,成為南韓法院首度承認同性配偶法律地位的判例。

根據《韓聯社》、《News1》,首爾高等法院行政1-3部今(21)日針對蘇成旭(소성욱,音譯)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出的行政訴訟進行二審判決,最後法庭推翻了一審「婚姻是男女間結合」原告敗訴的判決結果,判原告勝訴,不僅撤回了原告2020年11月23日單獨課徵健保費的處分,更要求被告(國民健康保險公團)須負擔訴訟費用。

在此次行政訴訟中負責為蘇成旭辯護、擁有跨性別背景的律師朴韓熙(박한희)則對勝訴結果表示樂觀其成,「今天的判決結果,是法院承認同性夫婦(同性配偶)法律地位的首宗判例。」

▲▼南韓「同性夫夫」金勇旻、蘇成旭21日在健保行政訴訟二審中取得勝訴。(圖/達志影像/newscom)

▲▼南韓「同性夫夫」金勇旻、蘇成旭21日在健保行政訴訟二審中取得勝訴。(圖/達志影像/newscom)

▲▼南韓「同性夫夫」金勇旻、蘇成旭21日在健保行政訴訟二審中取得勝訴。(圖/達志影像/newscom)

蘇成旭、金勇旻(김용민,音譯)是一對男同性戀伴侶,他們2019年辦完婚禮後,便過著與一般異性戀夫妻無異的同居生活,兩人曾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諮詢,是否能以「事實婚配偶」(有同居事實,卻未實際進行婚姻法律登記的夫婦)身份,將健保依附登記在有工作的配偶上。

儘管當時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回覆表示「可以」,蘇成旭2020年2月得以事實婚配偶身份順利取得依附眷屬登記投健保的資格,但兩人案例被媒體廣為報導後,卻導致健保當局撤回當初決定,要求蘇成旭以「地域加入者」身份重新繳納健保費用,兩人因此於2021年2月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蘇成旭認為,健保當局不應因事實婚配偶為「同性」的理由,就不承認健保登記依附眷屬(被扶養者)的身份,此舉是不當的歧視行為。

▲▼金勇旻、蘇成旭於2019年結婚。(圖/翻攝自臉書)

▲金勇旻、蘇成旭於2019年結婚。(圖/翻攝自臉書)

報導指出,二審首先針對原告蘇成旭、金勇旻兩人的「婚姻」關係做定義,表示雖然難以將之認定為現行法令規範所解釋、以異性(男女)相結合為條件的「事實婚配偶」關係,但仍將之以「同性結合相對方」之詞語替代,表示兩人的關係扣除同性(戀)等因素,與其他事實婚配偶在本質上並無不同,在情緒層面、經濟層面上是關係密切的共同體。

二審認為,若承認異性戀事實婚配偶的被扶養者資格、卻將同性關係的「同性結合相對方」被扶養者資格排除在外,顯然是針對性傾向的差別待遇,因此判定國民健康保險公團針對蘇成旭所做出的處分為錯誤。

根據韓媒《紐西斯通訊社》,金勇旻在二審判決果出爐後提到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重要性,「我們認為,這是重新找回同性配偶平等權利過程的一環。今天我們雖然勝訴,但這場勝訴所獲取的權利,僅僅是婚姻所能獲取的千百種權利的其中一項。所以我們必須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也是我們繼續前進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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