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廁逮色男偷窺!誆「我是律師」索200萬 誦經師挨告下場曝

▲桃園市彭姓男子去年9月凌晨在桃園區某速食店女廁與男廁間徘徊,建女店員如廁,竟從門縫俯趴偷窺,女子發現後報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張姓男子在購物中心如廁時,逮到隔壁男子偷窺,遂自稱律師,向偷窺男子要求賠償200萬,還當場簽和解書,先拿3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張姓男誦經師在購物中心如廁時,逮到隔壁男子阿維(化名)偷窺,竟謊稱自己是律師,阿維若不給他200萬和解,就得坐牢,逼得阿維現場簽和解書。阿維事後發現不對勁報警提告,橋頭地院依犯詐欺取財罪,處張男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還可上訴。

張男在前年7月23日下午於左營台鐵購物中心如廁時,遭隔壁阿維拿手機鏡頭從間隔板下方伸過來偷窺,張男發現後,隨即向阿維謊稱自己是律師,阿維的罪刑已構成5年以上徒刑,不能易科罰金,如果不用200萬跟他和解就要坐牢,當場逼阿維簽下和解書,並馬上領3萬元給他,協議剩下的錢以分期付款方式,每月付1萬給張男直至繳清。

隔日張男又打電話給阿維,謊稱已將和解書送至法院,但法官認為分期錢付的太慢,要阿維在8月5日前先繳50萬元,不然就抓去關。見阿維沒聽話照做,8月又傳送簡訊表示「今天請警察去你家找你家人關心一下」,並致電給阿維的父親,稱阿維犯重罪,透過父親向阿維稱案件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不過幸好阿維早已自行詢問律師,發現是一場騙局,沒有再上當繼續付錢給張男,並對張男提告。

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阿維偷窺張男,雖侵害他隱私權,但以詐騙手段要求阿維賠償200萬,不僅不成比例,也違反公序良俗,考量2人已達成和解,阿維已放棄此案的民事請求權,法院不沒收張男詐騙所得的3萬元,在刑事方面依犯詐欺取財罪,處張男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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