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夜見妊娠紋!高雄男砸27萬娶陸籍「高中處女」...一驗怒告婚友社

▲情侶,夫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男花了27萬元,認識陸籍「高中處女」,沒想到一驗身氣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為了尋找結婚對象,透過婚友社幫忙介紹,想要找到高中學歷的處女,後來認識了陸籍的趙姓女子,5天後火速結婚,沒想到準備辦事時,竟發現趙女肚子上有妊娠紋,而且也不是高中學歷,氣得提起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為了找尋適合的對象,2010年與該婚姻介紹協會接觸,繳了5萬元的會費,簽訂了相關合約,想要找到高中學歷,並且是處女的女子結婚。

林男當年12月26日受邀前往大陸廣西,參加聯誼活動,期間與趙姓女子聊得十分開心,因此付了22萬多元給介紹協會,過了5天後,就與趙女在當地結婚。

不過,林男準備與趙女享受魚水之歡,卻發現對方肚子上有妊娠紋,也非高中學歷,介紹協會還浮報費用,並且什麼服務項目都沒有做,感到相當生氣,決定將介紹協會告上法院。

由於趙女結婚後,每天都跟同事相處在一起,夫妻間感情不睦,後來辦理了離婚,導致林男精神壓力大,工作上也面臨損失,因此求償150萬元。

▼林男將夫妻感情不睦的問題也賴到婚友社身上,求償15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房,夫妻,情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對此,介紹協會則反駁,林男與趙女認識的過程,社團都沒有干預,是他們自由戀愛,根本沒辦法知道對方是不是高中學歷,更別說得知是否為處女了,當然不負賠償責任,也沒有不當得利。

介紹協會澄清,林男提出這些指控,損失了150萬餘元,但沒有提出具體計算方式,根本無從得知損害金額,要求駁回上訴。

高雄地院經過審理,林男聲稱「有150萬元的損害」,但其中的項目計算不清楚,還有疑慮,且當時雙方簽的合約當中,並沒有約定「高中學歷且處女」這條,就算真的有,也違反公序良俗,加上林男與趙女離婚的狀況與介紹協會無關,因此判決林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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