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也要強制戴口罩 莊人祥解釋基本原則:大廳戴、包廂看成員

▲▼常戴口罩造成粉刺肆虐。(示意圖/記者簡仲豪攝)

▲秋冬專案12/1上路之後,出入八大類場所需要佩戴口罩,不聽可依法開罰。(示意圖/記者簡仲豪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8)日公布秋冬專案強化防疫,在社區的部份要求出入八大類場所若沒佩戴口罩可罰,然而場所包含KTV、理容院等休閒娛樂場所,如何佩戴備受討論。發言人莊人祥今(19)日說明,基本原則就是在不特定人的室內場所應該佩戴,像是KTV大廳要戴,包廂內如果都是熟識的人可以不戴,若有不認識的人還是建議戴。

指揮中心規範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1118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不過,有不少場所該怎麼佩戴引發疑問,像是休閒娛樂場所KTV要如何佩戴,莊人祥表示,口罩部份有個基本原則在於,到密閉室內場所、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場所應佩戴口罩。比如說到KTV大廳必須戴口罩,但進入包廂之後唱歌,如果和家人、親近認識朋友就可以放鬆點,但是如果一起唱歌有不認識或者不知道過去有沒有旅遊史的人,還是建議戴口罩。

至於室內游泳池、健身中心、三溫暖和美容瘦身等場所,莊人祥昨日也解釋,健身房、三溫暖沒辦法全程戴口罩,可以用人數總量管制、加大設施間距方式做管控,器材使用中可以不用戴,使用後再戴上。

指揮官陳時中昨表示,8大類場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要佩戴口罩,除了有助防範新冠肺炎外,對於其他各類經由飛沫、空氣傳播等疾病也能發揮防護效果。如果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