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關!確診還趴趴走害107人隔離 山東確診男痊癒出院...警方秒帶走

▲▼山東濰坊確診男子痊癒後,遭到警方帶走。(圖/翻攝《愛青島》)

▲山東濰坊確診男子痊癒後,遭到警方帶走。(圖/翻攝《愛青島》)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山東濰坊一名感染新冠肺炎的張姓男子,日前因為故意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導致醫院68名醫務人員和其他49名人員被隔離觀察,遭到警方立案偵查。經過治療,這名確診男子12日正式康復出院,不過,才剛踏出醫院大門,他就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交公安機關。

《人民日報》報導,這名男子「張某芳」於2020年1月17日至20日離前往安徽省蚌埠市,回山東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頭疼就診於某某附屬醫院。2月2日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不過,他回到濰坊後,先是不配合當地社區調查,之後就醫面對醫師問診, 還刻意隱瞞個人旅行史和人員接觸史,導致與他接觸的多人存在被傳染的嚴重危險。經過相關部門排查,他共接觸某附屬醫院68名醫務工作者,和某花園小區、某帝景小區、某4S店等49名人員,相關人員全部實行隔離觀察。

事發之後,當地公安機關認為,張某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過,當時張某芳已經因為確診遭到院方隔離治療。

報導指出,因刻意隱瞞個人旅行史和人員接觸史,張某方最終導致跟他接觸的17人被確診或成為疑似病例。他12日康復出院後,就立刻被警方帶走,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調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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