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日花450元養3孩」被罵揮霍 苦撐16年才發現丈夫「有錢有房」

▲家庭,親子,離婚。(圖/視覺中國CFP)

▲澳婦過了16年的貧困生活,離婚時才知道丈夫很有錢。(圖/視覺中國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澳洲一名婦人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詳述自己與前夫16年的婚姻生活。她說,前夫不僅謊話連篇,甚至營造出「入不敷出」的生活窘境,但離婚後才發現他有錢有房,她感激前夫「用心良苦」,如今她擁有更好的生活。

根據外媒報導,新南威爾斯婦女凱倫(Karen)指出,自己與丈夫托比(Toby)是青梅竹馬,婚後兩人育有3子。她說,丈夫聲稱自己的年薪只有5.5萬澳幣(約新台幣123萬),但他願意一人扛起養家的重責,也不願意妻子外出工作。有天,托比突然告訴凱倫「不愛了」,並要求離婚,凱倫這才發現丈夫銀行內有數十萬澳幣的存款,甚至在獵人谷(Hunter Valley)有房產,頓時才恍然大悟自己過去16年的婚姻生活是一場謊言。

凱倫稱,兩人結婚後,丈夫每個月都會拿錢回家,用以養育3子的生活開銷,但如果想要買些額外的奢侈品,基本上是不太可能。她稱,丈夫非常小氣,有次她要求更換家中已經破掉的沙發,對方卻露出不悅的表情,長久下來,她漸漸被「洗腦」,以為家庭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

「有時候我和朋友拿不要的化妝品,我也很擅長在二手店挑寶、必要時,我甚至能只花20澳幣(約新台幣450元)養活一家五口。」凱倫稱,儘管如此,丈夫仍經常指責她揮霍,「我覺得很糟糕,畢竟生活上已經很少添購額外的物品,我經常在想,這些問題是否是我的原因。」她說,「真正讓我意識到經濟真的有困難的時候,是當我的妹妹結婚時,托比告訴我他無力負擔我的200澳幣(約新台幣4500元)機票費用。」

凱倫說,她辛苦養育3個孩子,但當長子16歲時,丈夫卻要求離婚,而就在辦理離婚手續的過程中,才意外發現托比其實很有錢,「他有個神祕的帳戶,裡面藏有數十萬澳幣,同時在獵人谷還有房產,更意外的是,他還擁有一家酒莊的部分所有權,股份佔比不小。」

凱倫最後表示,雖說過去活在謊言中,但仍感謝前夫,因她不僅獲得一筆金額可觀的「分手費」,也在這段婚姻中學會如何勤儉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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