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男網友性侵 貼圖露餡檢方不起訴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圖/記者黃克翔攝)

▲瞞著男友與男網友開房間,女子事後卻控告網友性侵,卻因LINE貼圖露餡,男網友罪證不足獲不起訴。(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20歲女子,瞞著男友上「甜心包養網」,與王姓男網友相約去開房間,但女子事後卻控告王男性侵。台北地檢署查出,2人去開房間前晚,王男曾將飯店的貼圖傳LINE給女子,還問「要Happy嗎?」認定王男罪證不足,今將王男不起訴。

今年2月18日,王男與女子相約碰面,王男開車載她前往台北市松哖酒店,共發生兩次性關係,事畢王男開車載她回家,女子還在車上與不知情的男友通電話。但女子當晚回家後即用LINE與王男爭執,事後她到醫院驗傷並控告王男強制性交。

檢方調查時,王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你情我願,事後他送女子回家途中,女子曾在車上向他索討3萬元,他當時不願付錢,可能因此而挨告。

檢方發現,王男開車載告訴人離開酒店時,曾被停車場柵欄攔下,當時酒店人員還曾上前詢問,坐在車上的告訴人卻沒趁機求救;且王男開車載她回家途中,她還曾與男友通電話,均與遭性侵的反應不同,甚至女子提供的醫院驗傷單,亦無法證明曾遭王男性侵,因此將王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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