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不掉!密搜妻子「用過的護墊」 驗出小王精液當鐵證

▲用過的護墊成通姦鐵證。(示意圖/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身為人妻的鄭姓女子經常和交情不錯的賴姓國中男同學通話,讓鄭夫懷疑2人關係不正常。去年11月,鄭女開車出門,返家後丈夫調閱行車紀錄器檔案,聽到妻子與一名陌生男子的對話「你剛剛有東西掉在床上」鄭夫一聽驚覺有異,立刻到房間找尋蛛絲馬跡,並在垃圾桶找到妻子剛用丟棄的護墊,送驗後確認有賴姓男子的精液在內,他便一狀告上法院,其後賴男以通姦罪起訴判刑3個月,並須賠償鄭夫20萬元。

鄭女跟賴男都是已婚人士,今年38歲,原本就是交情不錯的國中同學,畢業多年也都一直有聯絡,甚至常常打電話給對方,還多次單獨出遊,鄭夫早對2人這樣的關係有所存疑。去年11月,鄭女明明休假卻一早就出門,到晚才回家,鄭夫問她去哪裡,她卻答非所問,閃避問題。為此,鄭夫便私下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妻子曾到賴男的永和住家,還聽見兩人對話談到「你剛剛有東西掉在床上」讓他心有存疑。

鄭夫回家後發現妻子有更換護墊,護墊送驗後也確認沾染鄭姓男子的精液,他便報警控告2人通姦。新北地法院審理時,由於鄭夫對鄭女撤告,鄭女獲判公訴不受理,賴男則遭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鄭夫另對賴男提告求償100萬元,雖賴男表示一時糊塗,已經沒有跟鄭女往來,不過法官認為,賴男已破壞鄭夫的生活圓滿幸福,考量鄭夫受害情形、兩方身分及經濟能力等,判決賴男須賠償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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