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未保持安全距離,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國道公路警察提醒,善用國道地上標線一黑一白10公尺,小車車速除以2公尺,大車車速減20,即可判斷與前車的安全距離。
2026-04-16 09:30
國道1號南下西螺服務區昨(11)日晚間發生一起事件,一名女子遭檢舉未依規定停車。員警到場處理,發現女子不願配合且情緒不穩,不時大力拍打車體還大聲怒罵三字經,最後,警方派遣救護車將女子送醫治療。警方表示,違規停放車輛妨礙他人通行者,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2025-09-12 18:05
清明連假將至,不少民眾打算提早掃墓,由於國3鄰近墓區,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1月到3月7日火燒邊坡事件已高達49件,產生濃煙還影響行車視線,衝擊高速公路行駛安全。高公局表示,根據規定,露天燃燒將可開罰1200元到10萬元罰鍰,呼籲鄰近國道墓區用火注意安全。
2024-03-1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