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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火燒10年老車 駕駛逃生車頭已全毀

▲林姓男子駕駛車齡10年以上小客車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圖/國道警方提供)

▲林姓男子駕駛車齡10年以上小客車行駛國道1號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圖/國道警方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66歲的林姓男子23日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68.3公里楊梅路段時,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林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警消獲報即刻滅火,但車頭已燒燬。(圖/國道警方提供)

▲▼警消獲報即刻滅火,但車頭已燒燬。(圖/國道警方提供)

▲▼警消獲報即刻滅火,但車頭已燒燬。(圖/國道警方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於23日15時25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1號北向68.3公里楊梅路段,有1部自小客車起火燃燒,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封閉外側路肩處理。

經了解,林姓男子駕駛車齡10年以上小客車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林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現場於16時23分完全排除恢復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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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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