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公布第13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共11名駕駛人列入名單,引起社會關注交通安全。(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為強化行車安全、遏止重大交通違規行為,21日公布第13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名單,共11名駕駛人被列入,當中有3人涉及肇事逃逸致人死傷,駕照遭吊銷並於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交通局表示,透過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盼提高社會警覺,助駕駛養成防禦駕駛觀念。
交通局指出,「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自2023年8月11日施行,針對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造成重傷或死亡,或涉及社會矚目的重大交通案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將駕駛姓名去識別化後公布於交通局官網「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供民眾查詢。

本次公布的11件案件,事故地點分布於國道2件、麻豆區3件,以及新營、仁德、安定、七股、學甲、東山等地。多數為違反交通安全規則釀成死亡事故,部分駕駛更在事發後逃逸,情節重大。依規定,肇事致人死亡者除須負刑事責任,駕照亦予吊銷,3年內不得重新考試領照。
交通局呼籲,交通違規不僅是罰單問題,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人命傷亡。藉由定期公布高風險駕駛事件,希望喚起駕駛人重視行車安全,遵守道路規則並保持防禦駕駛態度,讓每一位用路人都能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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