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人夫玩手遊愛上女網友!為她租屋同居 還動手打正宮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積電人夫出軌女網友,判賠18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任職於台積電的已婚人夫阿傑 (化名),結婚不到半年就因為玩手遊出軌女網友小萱(化名),還被妻子抓姦2人上摩鐵激戰,阿傑事後雖簽下外遇和解書,承諾不會再犯,但去年9月間卻乾脆搬離家中,在外租屋與小萱同居,讓元配崩潰心死,怒向老公和小三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阿傑應賠償18萬元、小萱賠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傑和妻子2022年7月結婚,並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沒想到新婚不到半年,阿傑就在手遊認識網友小萱,2人更進一步發展成情侶,同年底阿傑就被妻子發現,他與小萱在台南、台中等地的汽車旅館開房激戰,當時他曾簽下外遇和解書、侵害配偶權和解書,承諾回歸家庭。

沒想到後來妻子又發現阿傑和小萱仍未斷開聯繫,去年9月間更在醫院撞見小萱陪阿傑就醫,雙方因而爆發肢體衝突,造成妻子手部、頸部受傷,她當下立即報警。事後阿傑乾脆為愛搬離家中,直接在外租屋與小萱同居,妻子因而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要求2人應連帶賠償她55萬元。

阿傑則否認外遇,辯稱當初會簽下和解書是為了安撫妻子,之後他因被妻子趕出家中,才請小萱幫忙尋找租屋處,並一同分擔租金。小萱則辯稱,因阿傑老婆跟蹤她,導致她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才會和阿傑一起住在租屋處,但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且今年3月她已搬離該處。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阿傑和小萱去年9月開始同居在台中市一間套房內,且去年10月被拍到一起購物後返家,直到隔天早上才又一起出門,依一般社會經驗,男女雙方如未發展為交往關係,並不會共同居住在同一空間,顯然2人已發展出超越友誼的異性交往關係。

審酌阿傑現為台積電產線技術員,月收入約8萬元,小萱為托育人員,月收入約3萬元,判決阿傑應依和解書內容賠償18萬元、小萱則應賠正宮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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