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寄住姑丈家慘遭多次性侵 同學機警報告老師救了她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少女小如(化名)因父親過世、母親遭遣返,孤身一人留在台灣,被姑丈阿興(化名)一家人接回同住,沒想到姑丈竟多次對她性侵,後來她在學校向同學訴苦,同學們一聽覺得事態嚴重,趕緊請班長向導師反映,這才揭發這起事件。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阿興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性侵、性騷、性暴力、少女。(圖/CFP)

▲小如指控受到姑丈多次性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如因為父親過世、母親遭遣返回印尼,無人照顧,阿興一家人便將她接回同住;但小如指控,自2020年1月底開始,姑丈就會在家中性侵她,甚至騎車帶她到摩鐵強逼看A片、性侵,因為擔心說出這件事情會被趕出姑丈家,所以她不敢求助,後來向班上同學抱怨此事,才被老師知道,並透過學校通報處理。

對此,阿興辯稱沒有在家中性侵小如,但承認有在2020年2月間於摩鐵發生2次猥褻行為,只是那2次都是小如主動邀約,還抓他的手去碰觸私密部位,不過,雙方沒有發生性行為。阿興的辯護人則強調,阿興因病長期服用藥物,有陽痿不舉的現象,根本無法發生性行為。

但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小如接受調查時,對於在摩鐵的2次遭遇,前後描述一致,並無明顯重大矛盾或瑕疵,也沒有任何抽象或誇大情節,甚至能詳細描述阿興的動作細節,如果不是親身經歷,恐怕沒辦法這麼堅定而明確的敘述,因此認定小如的證詞不是虛構的。

再者,法官表示,這起案件之所以會被揭發,是因為小如私底下向班上女同學抱怨,結果被旁邊另一名男同學聽到,大家覺得事態嚴重,於是主動請班長向導師反映,再由導師通報輔導室、社會局介入,並由社會局向婦幼警察隊告發,由此可見,小如並沒有預謀或刻意製造事端的行為,如果不是遭到姑丈性侵,她何必虛詞構陷,破壞姑姪之間的關係。

至於阿興是否有性功能障礙一事,法官表示,性功能鑑定僅可測得目前的性功能情形,無法用回溯方式推測阿興在事發期間是否有性功能障礙,這部分有醫院回函說明,最終不採信阿興的說詞,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共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2年10個月,其餘被訴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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