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貪污罪判5年!翁山蘇姬不服提上訴 軍政府法院駁回

▲▼翁山蘇姬。(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翁山蘇姬因貪污罪嫌被判5年有期徒刑,累計刑期為11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編譯

遭罷黜的緬甸民選政府領袖翁山蘇姬因被控貪汙,上週遭判5年有期徒刑,翁山蘇姬不服,因此提出上訴。緬甸軍政府發言人指出,軍政府法院已在4日駁回上訴。翁山蘇姬自2021年被推翻後,就被軍政府拘留,並遭指控各項罪名。

翁山蘇姬上週被指控接受仰光省省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價值60萬美金(約新台幣1764萬元)的賄賂,包含現金與金條,因此遭到定罪。儘管她透過律師發表聲明稱,這項指控非常荒謬,並且提出上訴,然而仍然遭到駁回。緬甸軍政府發言人紹敏通(Zaw Min Tun)表示,軍政府的聯合最高法院4日正式駁回翁山蘇姬的上訴。

▲▼緬甸實質領袖翁山蘇姬自軍變後首次露面。(圖/路透)

▲緬甸民選領袖翁山蘇姬自軍變後便遭到拘留。(圖/路透)

儘管如此,有消息人士透露,翁山蘇姬並不會放棄,雖然不確定她是否會再提出上訴,或是在何時上訴,一旦她再上訴,屆時將會由2名聯合最高法院的法官審理。

外媒指出,翁山蘇姬自從被拘留後,還被軍政府指控一連串的罪名,合計可能會被判超過150年的有期徒刑。在這項貪汙罪被定罪前,她已經因其他罪名而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包含煽動反軍方人士、違反新冠防疫規定以及電信法等,加上貪污罪的5年,翁山蘇姬目前的總刑期已達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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