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學校附近見面...竟載國中妹到摩鐵 男網友脫衣摸胸挨告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圖/記者周宸亘攝)

▲男網友載國中妹到摩鐵GG了。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洪姓男子前年透過網路聊天軟體認識一名14歲國中少女,邀約對方在學校附近見面,卻把她載到旅館入住休息,在房內親吻對方嘴巴,並伸手撫摸胸部等部位,以此方式猥褻得逞。高雄地方法院近日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的行為,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貳年。

據判決書提到,洪男明知少女當時是國中生,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卻趁進入住旅館歇息之際,未違反對方意願親吻嘴巴,脫掉她的上衣、內衣及外褲,並伸手撫摸胸部等部位,以此方式猥褻得逞。

而洪男則是坦承不諱;法官認為事證明確,他的行為在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性慾,主觀上也是以滿足自己性慾,應屬猥褻行為,堪認定其犯行,應依法論科。

此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洪男也承認犯罪,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於是不依通常程序,裁定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