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姓富少超跑飆車炸自強隧道一案,檢察官於日前士院首度開庭時,提出變更起訴法條要求,由原本的過失致死罪,改以罪刑更重、最高可到無期徒刑的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士院23日就本案召開第2次準備庭,檢、辯雙方就游少犯行是否成立185進行攻防;游少今日出庭時說話聲音相當小,不時雙手緊握,顯得有些緊張。游少辯護律師於庭後受訪表示,「他(游少)進隧道加速是「屁孩」行為,但與檢察官主張的犯行實在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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