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不要」不等於不要3P 法院判辣模誣告性侵反賠72萬

▲法官判辣模洛芬克誣告性侵。(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德國性感辣模洛芬克(Gina-Lisa Lohfink)先前指控遭兩男性侵,還被迫拍下性愛影片一案,法院判決今日出爐,認為3P行為是經過同意後才進行,判洛芬克誣告,並罰款20,000歐元(約台幣72萬元)。洛芬克得知後當場落淚,堅稱自己的確是遭到性侵,「我並不是為了成名才來到這裡」。

29歲的洛芬克曾參與知名選秀節目「德國超級名模生死鬥」(Germany's Next Top Model)而小有知名度,2012年她指控1名足球員和1名柏林酒吧員工性侵她,過程還拍成性愛影片。影片中可聽到,洛芬克不斷喊著「不要」跟「停止」,但多數證人都指證3P性愛是經過同意才進行,法官認為她喊著「不要」,不是不願意進行3P,而是不想要被拍。

兩名被告的性侵罪名先前已被裁定不成立,卻因為上傳性愛影片到網路上而再度被捕,此案件引發德國社會對於「性侵定義」的爭議。洛芬克聽到判決後當場落淚,仍堅稱「自己當時不想發生關係也不想被拍」,感到受辱當場離席,她的辯護律師以「醜聞」形容法院判決,將會再討論是否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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