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2歲女兒3次導致懷孕 獸父挨鞭50下判囚65年

▲馬來西亞法官看不慣鬼父獸行,重判鞭刑50下、關65年。(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獸父3度性侵自己12歲的親生女兒,還導致對方懷孕,最後紙包不住火才讓醜事曝光。法官認為連年紀這麼小的女兒都下得了手,根本禽獸不如,應該要加以嚴懲,重判鞭刑50下,入獄65年。

根據馬來西亞《詩華資訊》報導,為了保護受害人身分,掩藏被告身分,僅透露為33歲的工人。被告去年9月至12月間3度在家性侵12歲長女,均是趁全家人熟睡時,在走廊上性侵女兒。直到今年3月,女兒主動報案,年僅12歲的她當時已懷有6個月身孕。

被告認罪後,向法官求情,自己上有父母要養、下有4個年幼子女要照顧,希望能夠輕判。但法官認為法庭作為公眾利益的監護者,應加以嚴懲,便將3次罪行分別判罪,第一、二次犯案,各判鞭刑15下、入獄20年,第三次犯案則判鞭刑20下、入獄25年,所有刑期分開執行。

鞭刑在馬來西亞也是一種合法的體罰,只適用於男性罪犯,行刑制度基本上與鄰國新加坡和汶萊一樣。行刑前需由醫療官員證實其身體狀況合適,犯人在同一時間最多只能被鞭打24下,一般來說,3鞭過後,犯人的臀部已經是鮮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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