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說髒話」 阿靈頓郡祭出最高7500元罰金



▲美國維吉尼亞州阿靈頓郡,在公共場所說髒話罰7500元(圖/翻攝自Daily News網站)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如果被人口出惡言,相信感覺一定不好受,美國維吉尼亞州法將公共場所醉酒或散布污言穢語視為四級輕罪,阿靈頓郡(東北部的一個城市)委員會則擬定,在公共場所「說髒話」,罰款將從100美元提高到250美元(約新台幣7500元),以維護良好的公共環境。

阿靈頓郡委員會表示,去年共有664人因在公共場所醉酒做出一些猥褻、解放動作,或發表「污言穢語」而遭到逮捕。

阿靈頓郡委員會發言人瑪麗·庫爾提烏斯(Mary Curtius)表示,擬定這項新的條例,就像是在做整潔語言的工作,因為它改變了原本被視為憲法含糊、法律措辭不清的模糊地帶,像是酒醉跟酣怎麼分辨,包括在藥物的影響之下。

其他像是維州費爾法克斯郡,在公共場所咒罵可罰款117美元(約新台幣3500元);馬里蘭州華人聚居的洛城(Rockville),若有人在街邊詛咒或罵人而影響到他人,也會依輕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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