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位國家形象 推行「名聲外交」

曾迺強

由於特殊的外交處境,使得我國因中國大陸壓迫無法加入眾多國際組織,對於宣傳我國形象也困難重重。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與中國大陸關係雖趨於和緩,然而國際情勢變幻莫測,因此馬政府下個任期外交政策更須與時應變,以面對國際社會各種挑戰。本文提出加強台灣的國家定位,推行「名聲外交」(Celebrity Diplomacy),藉以爭取台灣在國際上生存空間、提高台灣國際地位、進而掌握國際社會的話語權。

1987年解除戒嚴後,台灣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層面呈現大幅度改革與開放。除了開放黨禁與首次民選總統之外,過去被視為品質不佳的「台灣製造」(Made in Taiwan)代工廠,近年得以洗脫負面形象,國家形象(National image)的形塑與轉變創造值得分享的「台灣經驗」。同時,我國國民與團體在海外響譽國際,例如曾入選美國《時代雜誌》(TIME)百大人物的「陳樹菊」、運動員「王建民」、「曾雅妮」、「林書豪」等人,以及「雲門舞集」海外巡演、「慈濟功德會」、「佛光山」、「家扶中心」與「世界展望會」等宗教與人道救援團體進行海外援助,使國外媒體紛紛以大篇幅報導各界「台灣之光」種種事蹟,有助於提升台灣形象,此舉使台灣已走向另一波公眾外交的高峰-「名聲外交」。

「名聲外交」是倚靠該國之團體或個人享譽海外之時,透過資訊科技及傳播媒體散播順勢宣揚該國之國際形象或國際威望,有效提升該國之在國際社會能見度及提升國家形象。然而外國人士對於台灣的「國際形象」為何,答案似乎莫衷一是。

新聞局雖在5年前舉辦「台灣意象票選活動」,然除了具體意象,仍應建立我國長久所累積之人文內涵與科學技術相關層面來與台灣產生正面相關聯結。以挪威為例,挪威將其主要資源投入人權、人道救援、環境等做為,塑造「中立、和平、人道」的國際形象。而加拿大提倡的《國家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R2P)報告,主張國際責任對於「人類安全」(Human security)的責任光譜,營造出加拿大在人類安全領域上的優良形象。當前國際社會所面對非政治性的跨國境議題,雖然台灣不是相關國際組織的正式成員,但卻能以本身的實力與意願,尤其是在科技創新能力可以有效貢獻與實質參與,讓台灣有更多條道路走進國際社會。

傳統外交模式多所限制,且我國國力有限,因此運用非傳統外交模式的「名聲外交」策略提昇台灣國際地位,係為可供操作的選項之一。接下來要做的,便是深化我國文化內涵,以成為「文化輸出大國」。期許我國即將成立之「文化部」能跨部會、結合台灣文化、觀光、教育、運動等軟實力,全力將台灣形塑成多元、創新及奔放的文化大國,使軟實力更加雄厚。筆者由衷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和平的締造者,進而成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Responsible stakeholder),使台灣變成全球的資產。

●作者曾迺強,嘉義,碩畢,2008年榮獲救國團全國優秀青年代表之一,2011年曾獲陸委會補助至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及訪問。ET論壇歡迎網友更多聲音與討論,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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