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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清明

炒作必翔股票案定讞 前「台灣第6大女富婆」蔣清明再判5年

曾被媒體封為「台灣第6大女富婆」的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蔣清明,在2014年間與多名股市炒手合作炒高公司股票。一審重判13年、併科罰金3億元,二審與更審均將她改判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2千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8日部分駁回上訴,蔣清明再遭判刑5年定讞。

掏空必翔判8年定讞「另案在審」 前台灣第6女富婆蔣清明緊急收押

曾被媒體封為「台灣第6大女富婆」的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蔣清明,在2016年間多次挪用公司資金以資助中國大陸的某電池公司,掏空公司資產7億元。案經最高法院審理,18日將蔣清明判刑8年、蔣的前夫伍必翔判刑4年半定讞。由於蔣女還涉及另案於高院審理中,高院下午也緊急將蔣女收押。

捲電動車大廠必翔炒股案 前「台灣十大女富豪」蔣清明更審判5年

曾被媒體封為「台灣第6大女富婆」的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蔣清明,在2014年間與多名股市炒手合作炒高公司股票。一審重判13年、併科罰金3億元,二審改輕判5年、罰金2千萬元。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18日更一審仍輕判5年、罰金2千萬元。

前「台灣第6大女富婆」蔣清明涉必翔炒股案 二審改輕判5年

曾被媒體封為「台灣第6大女富婆」的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蔣清明,在2014年間與多名股市炒手合作,炒高公司股票,被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一審將她重判13年、併科罰金3億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24日改將她輕判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必翔實業遭掏空 董座伍必翔與前妻蔣清明母女遭起訴

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市長伍必翔,涉嫌與前妻、前董座蔣清明,分別為了衝高子公司業績並護盤,造成必翔損失4億元,又挪用大陸子公司人民幣4億多元,以假交易、借貸等名目頻繁匯款,部分最後流入蔣的女兒、陽明公司副總戴佳瑀個人戶頭,北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伍、蔣、戴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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