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喝醉搭計程車慘被「載到摩鐵性侵」 淫魔司機竟有2性犯罪前科

▲南韓的計程車種類。(圖/CFP)

▲南韓首爾一名計程車司機有兩次性犯罪前科,仍持有職業駕駛資格證,並且第三度犯罪,趁女乘客酒醉施以性侵。(示意圖,非文中當事人/CFP)

記者張寧倢/編譯

南韓首爾一名計程車司機涉嫌性侵女乘客,犯案時間在清晨時分,這名61歲男性司機見到一名女乘客上車時處於喝醉狀態,便直接將她載到摩鐵性侵。更誇張的是,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犯案,他被查出另外2起性犯罪前科,其中一次也是使用類似手法性侵女乘客。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檢方透露,61歲出租車司機A某涉嫌於2023年11月4日上午6點20分左右,在首爾麻浦區將醉酒狀態下乘坐出租車的女子B某帶到汽車旅館進行性暴力。據悉,A某否認性侵嫌疑,並多次推翻陳述稱「將喝醉酒的B某送到汽車旅館後,為了收取汽車旅館費用再次進入房內,但在沙發上睡著了。」

然而,檢警最後以監視記錄器影像和現場搜集的證物為基礎,認定了A某的嫌疑。首爾南部地方檢察廳女性兒童犯罪調查部2023年12月15日以準強姦嫌疑(南韓指利用他人身心受損或無力反抗而實施猥褻性交等犯罪行為)拘留起訴了A某,同時也申請了安裝定位追蹤電子裝置(電子腳鐐)的命令。

▲▼南韓計程車。(示意圖/CFP)

▲61歲計程車司機A某去年11月將女乘客載到摩鐵性侵。(示意圖,非文中當事人/CFP)

令人詫異的是,A某作為計程車司機,已經不是第一次對乘客進行性犯罪。此前,他在2006年也因為對一名24歲的女性乘客性暴力,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2021年也因為強制猥褻罪被判罰款等2次性犯罪前科,但A某卻仍然在維持著職業駕駛資格的情況下再次犯罪。

報導補充,南韓2012年修法後,現行法律規定,計程車司機因性犯罪被判監禁以上實刑時,出獄後20年內將限制駕駛資格。不過,在2012年修法前,性犯罪者出獄2年後即可解除資格限制,可以恢復或新申請成為計程車駕駛,而A某被判刑入獄是在2006年。

報導稱,即使因性犯罪被判緩期執行,也只會在緩刑期間及緩刑結束後的2年內限制計程車司機的資格。更何況,如果像A某在2021年一樣,性犯罪後僅被判處罰款,則可以毫無限制地繼續駕駛計程車。

另外,南韓《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規定,對性犯罪者做出有罪判決時,可以同時宣判的就業限制命令對象中也包括「警備」、「經營兒童遊戲相關場所」,但不包括「計程車司機」。對此,檢方也表示,南韓現行法律對於計程車司機資格限制制度存在問題,因此有必要改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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