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通過新法! 性侵犯等「危險罪犯」可無限期拘留

▲▼ 新加坡,魚尾獅。(示意圖/CFP)

▲新加坡通過立法,危險罪犯可以被無限期拘留。(示意圖/CFP)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新加坡5日通過新法律,可以「無限期關押」犯下謀殺、性侵、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等罪行的「危險罪犯」,並且在該國獲得包括反對黨在內的廣泛支持,不過仍有部分人士敦促必須謹慎行事。

《路透社》報導,21歲以上、被判上述罪名成立的「危險罪犯」,被認為再犯可能性極高。而新法律意味著,他們無法在服刑完畢後自動獲釋,而是必須交由內政部長決定,他們是否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在一場國會演講中表示,「一名持續對他人構成真正威脅的罪犯不應該獲釋。我們必須應對這些威脅,並且保護我們的社會。」

他舉例,一名男子因為性侵6歲繼女而入獄,獲釋後竟於2015年開始性侵姊姊的10歲大孫女,2017年又性侵了姊姊的9歲小孫女。

儘管這項法律獲得普遍支持,仍有部分反對聲浪。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就表示,他們反對持續拘留的法律,因為這違反了正當程序權利。

反對黨新加坡工人黨主席、議員林瑞蓮(Sylvia Lim)也指出,未來的暴力很難精準預測,「根據錯誤預測的危險程度而過度拘留某人」是有風險的。如今,法官已經可以下令連續服刑,讓罪犯在獄中度過餘生大部分時間,比起「讓行政部門決定一名罪犯應該何時獲釋」,這才是更合適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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