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偷性侵女兒10多年!南韓婦人悲憤砍夫 殺人未遂確定緩刑

▲▼家庭,夫妻,家暴。(圖/CFP)

▲女性被告發現丈夫長年性侵親生女兒,受不了刺激,持刀殺夫。(示意圖/CFP)

記者張寧倢/編譯

南韓大邱一名婦人今年6月某天深夜狠心殺夫,她拿出預藏的兇刀朝著熟睡中的丈夫的眼睛刺去,並數次揮刀導致丈夫受傷,被起訴殺人未遂。然而,婦人當時因得知丈夫性侵女兒長達10多年後情緒不穩,加上15年來丈夫無業,她一肩扛起經濟重擔,一審法官考量情況後判處緩刑,檢方也決定不上訴。

根據南韓紐西斯通訊社報導,大邱46歲婦人6月21日得知她的二女兒過去10多年來長期被親生父親,也就是婦人的47歲丈夫猥褻與性侵。隔天上午在妻子的追問下,丈夫向她坦承狼行並懇求原諒。

調查結果指出,婦人當晚看到丈夫在房裡熟睡,但光看著對方的嘴唇等部位就想起他對女兒所做的行徑,婦人為了不讓女兒再次受到同樣傷害,認為應該讓丈夫和女兒永遠分開,所以她在23日午夜0時45分左右,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兇刀,刺向丈夫雙眼。丈夫驚醒後,婦人又朝著他頭部、耳朵、肩膀等處揮了好幾刀。

丈夫事後治療大約3周,並且因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相關特例法》中的因親屬關係強制猥褻罪嫌遭到拘留與起訴,目前性侵案件正在進行一審審理程序。

婦人則被依殺人未遂移交審判,一審法官聽取調查結果發現,被告婦人過去15年來獨自承擔一家生計與家務,扶養兩名女兒和公公,丈夫在這期間不但沒有任何收入,婚後對家人、甚至是妻子的娘家人都反覆口出惡言、辱罵或威脅。

一審法官認為,考量到婦人過去十多年來的生活,犯罪發生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受傷的丈夫也有責任,加上婦人坦白認罪與反省,所有家屬都求情希望輕判,最終判處她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大邱地檢31日也表示,被告是為了保護女兒免於受到生父侵犯才犯下罪行,先前並無犯罪前科,因此決定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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