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花蓮客運墜橋奪命!超速30公里 公總開鍘「罰9萬扣牌3個月」

▲▼     台11線嚴重事故,花蓮客運衝下橋,傷亡不明       。(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花蓮客運超速撞上違規逆向休旅車墜橋。(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4月8日上午一輛花蓮客運公車行駛台11線花蓮豐濱鄉深橋路段,與逆向搶快休旅車對撞,客運驚悚翻落橋下,釀1死4傷,警方事後調查發現,除休旅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外,直行公車也超速30公里,雙雙皆有違規。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表示,針對該客運超速行為將對花蓮客運開罰9萬元並吊扣肇事車輛車牌3個月。

花蓮客運公車8日發生重大事故,該公車行駛台11線花蓮豐濱鄉深橋路段,撞上違規逆向搶快的休旅車,客運翻落橋下釀1死4傷,警方事後調查,花蓮客運公車也違規超速,在限速時速60公里路段飆至時速90公里,超過30公里,遇上跨越雙黃線休旅車閃避不及對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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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表示,警方判讀行車紀錄器等資料之後,確認客運有超速行為,監理所按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確認客運公司是否有善盡管理責任,並依照《公路法》來處罰,規劃將對花蓮客運裁罰9萬元外,並吊扣肇事車車牌3個月處分。

依據「公路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第47條及第77條第一項事件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規定,公路客運業者派任之駕駛人發生行車事故,與該業者對於車輛或駕駛人未善盡管理責任有因果關係者,按事故等級予以處分。台北市區監理所本周將依調查結果及規定裁罰9萬元及吊扣該車輛牌照3個月。

至於客運肇事駕駛是否有過勞或超時情況,台北區監理所表示,昨天已針對花蓮客運進行第一次查核,事故通報同時,第一時間就前往醫院和公司查核,該名駕駛工時皆符合規定,發生事故前幾日也有排休假,也符合7休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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